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06-10-12 00:00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ST吉炭                 公告编号:2006-041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出席董事会

  1.4 本报告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李勇智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志光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景武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2.2 财务报表

  2.2.2.2 本报告期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9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李勇智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庞志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景武

  2.2.2.3 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9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李勇智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庞志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景武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适用 √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7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ST吉炭        公告编号:2006-040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10月10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9月30日以通讯方式告知,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名,实际参加会议九名,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李勇智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文军、陈华、吴永胜(在控股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任职)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第二项事宜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ST吉炭            公告编号:2006-041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与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中钢炉料公司

  公司控股母公司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建生;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营范围:钢材及制品、生铁、有色金属原材料及制品(不含金、银)、化工原料、橡胶及制品、塑料及制品、木材、水泥、石油制品、石油沥青、煤炭的供应(只限供应直属、直供企业和单位)和计划外销售;焦炭、煤炭化工产品、废次钢材、废钢铁、铸铁管、石墨及炭素制品、黑色金属矿石、铁合金、耐火原材料、冶金辅助原料矿石、水渣的供应、销售等。

  2、中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母公司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革晨;注册资本:2,600美元;公司注册地址:香港;经营范围:金属及矿批发等。

  (二)履约能力分析

  1、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原材料等。

  2、向关联方销售产品:近年来对方能很好地履行合同,有一定的信誉保障。

  (三)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公司与控股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65,080万元。其中:6-9月实际已发生41,412万元,10-12月预计发生23,668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系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因此,交易价格公允,无损害公司的利益行为。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提供原材料: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统一采购的原材料,可降低采购成本。

  2、采购产品:中钢炉料公司集中采购,可降低采购成本。

  3、销售产品:有固定的销售渠道和用户,有利于货款的回收。

  公司同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有关关联交易,是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的必要前提。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

  五、审议程序

  1.2006年10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文军、陈华、吴永胜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关于《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合理预计。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了表决;公司管理层经过充分讨论和谨慎决策,是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的必要前提,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所以,签署关联交易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于2006年6月1日同中钢炉料公司签订了《产品购销协议》。中钢炉料公司向公司提供原材料,公司向中钢炉料公司销售产品。预计交易额为3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6-9月已发生22,573万元,10-12月预计发生12,427万元。协议有效期止2006年12月31日。

  2、公司的子公司吉林炭素进出口公司于2006年6月1日同中钢炉料公司签署了《产品购销协议》。吉林炭素进出口公司向中钢炉料公司销售原材料,吉林炭素进出口公司从中钢炉料公司采购产品等。预计交易额为28,100万元人民币,其中:6-9月已发生17,535万元,10-12月预计发生10,565万元。协议有效期止2006年12月31日。

  3、公司的子公司吉林炭素进出口公司于2006年6月1日同中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产品购销协议》。吉林炭素进出口公司从中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交易额为1,980万元人民币,其中:6-9月已发生1,304万元,10-12月预计发生676万元。协议有效期止2006年12月31日。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

  2、公司同中钢炉料公司签署的《产品购销协议书》;

  3、吉林炭素进出口公司同中钢炉料公司签署的《产品购销协议书》;

  4、吉林炭素进出口公司同中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产品购销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ST吉炭        公告编号:2006-042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初步预测,公司本年度扭亏为盈。

  3.业绩预告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是 √ 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 -186,562,047.63元

  2.每股收益:-0.659元/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06年以来,公司加强管理,依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挖掘现有生产能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005年度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提高了三年以上应收款项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如果经审计的2006年度业绩为盈利,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特别处理的申请。

  2、由于公司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可能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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