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06-10-12 00:00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广电信息         编号:临2006-035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公司无提案被否决或修改的情况;

  2、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 案获得审议通过。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2006年10月11日上午9:30分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华申学术交流中心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坚白先生

  5、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和股东代理人选择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8人,代表股份294,035,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27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职工代表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互为担保的议案” [详见2006年9月23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互为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06-034)]。

  表决结果如下: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除关联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2名股东代表与1名监事及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六、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议经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徐国荣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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