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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龙拟定向增发1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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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建军] 2006-10-12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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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建军 10月11日,山东海龙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决定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的股份。 山东海龙本次定向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具体发行价格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机构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发行完毕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年产30000吨高湿模量及系列产品粘胶短纤维,包括年产15000吨高湿模量抗菌型粘胶短纤维及年产15000 吨高湿模量阻燃型粘胶短纤维。山东海龙公告说,该项目总投资27458.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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