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等)
[] 2006-10-12 00:00

 

  中银国际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163号文批准,于2006年8月30日起在各销售机构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06年9月28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63,299户,本次募集的净销售额为2,408,969,615.90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1,652,000.52元人民币。上述资金总额已于2006年10月11日全额划入本 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期的有效认购份额2,408,969,615.90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1,652,000.52份,两项合计共2,410,621,616.42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和《中银国际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国际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6 年10月11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开始办理。在确定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最迟在开放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二日

  中银国际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业务公告

  根据《中银国际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国际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中银国际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3804)定于2006年10月16日起开始办理场内、场外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现就场内、场外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购办理的时间安排:

  本基金办理申购业务的开放日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日常交易日。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其它原因,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二 申购的数额约定: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申购数额限制,调整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公告。

  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投资者通过场外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于四舍五入导致的误差归入基金资产;投资者通过场内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计算方式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放式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者委托销售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申购的,代销机构可以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受以上数额限制。

  三申购费率: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2个工作日前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要求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特定背景的投资者;针对购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金额或份额达到或超过一定标准的基金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四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法定代表人:平岳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执行总裁: 陈儒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陈姗姗

  2.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495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 顾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田耕

  电话:(010)66106911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3)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平岳

  联系电话:(021)68604866

  联系人: 张静

  网址:www.bocichina.com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6)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谢平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胡洁静

  网址: www.sw2000.com.cn

  7)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 (010)66568613

  联系人:郭京华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 楼

  法定代表人: 王志伟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7985

  联系人: 肖中梅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 (0755)82943511

  联系人:黄健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10)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深圳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联系电话:(0755)82400862

  联系人:余江

  公司网址:www.pa18.com.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联系电话:84864818

  网站:中信金融网ecitic.com

  12)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联系人:盛宗凌

  电话:0755-82493561

  客服电话:400-8888-555

  公司网站:www.lhzq.com

  3.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深交所和本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可通过深交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业务的深交所会员单位:中银国际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联合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长江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吴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东海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北京证券、湘财证券、西部证券、恒泰证券、国盛证券、金信证券、江南证券、天和证券、兴业证券、平安证券、华西证券、西南证券、山西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广州证券、华安证券、国元证券、东方证券、东北证券、新时代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民生证券、国都证券、国联证券、财富证券、宏源证券、国海证券、泰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金通证券、金元证券等。

  场内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登载。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中银国际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放场内、场外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开始办理赎回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其他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国际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im.com了解基金申购事宜。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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