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商务领域将实现六大发展目标
[□本报记者 薛黎] 2006-10-12 00:00

 

  □本报记者 薛黎

  

  商务部昨天公布了我国商务领域的第一个中长期总体发展规划,即《商务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要按照建立大开放、大市场、大流通的商务发展新格局的总体目标,全面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坚持扩大国内消费,增强经济的自主增长能力,同时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

  六大目标强调增长质量

  《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商务领域的六大发展目标:

  一是基本形成统一开放 的大市场。

  二是国内流通业实现快速发展。“十一五”期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实际增长11%以上。2010年,国内贸易就业人员将达到7100万,年均增加180万。现代流通方式在东部地区基本普及,现代流通体系初步形成。

  三是外贸增长方式实现重大转变。2010年,进出口调控目标为23000亿美元,年均增10%左右,进出口实现基本平衡。出口结构和效益明显改善,综合竞争力、自主增长能力明显增强。

  四是服务贸易实现快速发展。2010年服务进出口预期目标为4000亿美元,年均增长20%。出口1900亿美元,年均增长19%,出口结构明显改善。进口2100亿美元,年均增长21%。

  五是外商投资效益明显提高。吸收外商直接投资规模比“十五”期间有所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结构更加合理,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六是“走出去”战略实现重大发展。5年累计对外直接投资达到600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营业额分别达到1300亿美元和250亿美元,新派境外劳务人员达到150万人次。

  “三海”“三陆”定位不同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还特别强调,对外开放在区域布局上,要形成东中西互动、分工合理、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协调合作的新格局。具体来说,就是要构建“三海三陆”的开放新格局。

  “三海”是指通过20多年来的发展、已形成相当开放型经济规模的珠三角、长三角地区,以及环渤海地区等三个沿海开放带。

  “三陆”是指东北、西南和西北等三个地区的沿边、沿陆开放。同沿海开放相比,“三陆”开放将具有不同的模式和定位。在开放的平台上,“三陆”更多的是借靠与周边国家的区域经济合作平台和沿边区位优势,开放的通道是陆路。西南开放主要以中国-东盟自贸区为平台,西北地区的开放主要以上海合作组织为平台,东北地区开放主要以我国与俄、朝、韩、日等东北亚国家经济合作为平台。在开放的方式上,“三海”地区主要以吸收海外资金、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发展外向型加工制造业为主。“三陆”开放更多的是与周边国家开展贸易、对外投资、资源开发、基础设施、物流、信息资源和技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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