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子晚报资深编辑 沈晓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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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研究如何构建和谐社会,我个人看来,首先必须了解当今社会中,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还有哪些?
最近全国的各大媒体都公布了一条《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报告No.1》的消息。报告显示,在中国城市居民中,最头疼的问题就是房价和就业。其中不同规模城市的具体排列为:“大中城市居民最不满意的是房价、治安、就业问题,而中小城市居民则不满意房价、就业和文化休闲”。
在我看来,也就是说,不管是大中城市还是中小城市,房价都已成为居民“最头疼”的第一大难题。高房价已成了影响数亿中国城镇市民的不和谐因素之一。
住房问题并不是因为某些人想“躲”就可以躲掉的。相反,随着一些地方、部门和房地产寡头合力操控下的房价不断地高速攀升,住房引发的“不和谐”因素也随之不断加剧。在不久前公布的北京市“居民热点关注指数调查”中,住房问题连续两月位居“北京市民热点领域关注榜的榜首”,住房问题的严峻性和突出性由此可见一斑。
值得注意的是,高房价问题成为社会热点及“不和谐因素”之一,还是在这几年才出现的。在2000年“房改效应”还没显现的时候,房价问题一直还没成为社会聚焦的热点,甚至连社会热点问题的前10名也没“挤进”。直到2002年底,当时的一项全国性的调查还表明,中国城市市民最关心的社会前十名热点问题还分别是社会保障、下岗就业、医改、治安、反腐、教改、WTO、药价、环境和祖国统一,甚至在前十五项中也没有房价的影子。这充分说明,取消福利分房,并不是公众对房改的不满的原因所在。
当在合法的幌子下一批又一批开发商靠暴利巧取豪夺成了亿万富翁,当亿万民众在高房价的挤压下成了“房奴”或无房户,当住房问题已成为影响中国城市稳定的不和谐因素之一时,人们对开发商的群体性“亢奋”就不难理解了。如果在一些地方,房地产市场完全操控在开发商的手掌,如此的住房模式就注定成为制造社会不和谐的工具。可以说,正是由于房地产商寡头的垄断操控和普通公民购买经济适用房权利的隐性被剥夺,才使得当今的房地产市场和开发商利益集团成了“千夫所指”。(整理 柯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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