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杨钦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锋源,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锦定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 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注1:每股净资产比上年度期末的大幅下降原因: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总股本增加所致。
*注2:本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的原因:2005年第三季度公司收回1.1亿元的建筑工程款,该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本季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0,586.71万元,实现净利润 1,024.79万元;1-9月份实现收入55,578.82万元,实现净利润2,241.33万元。公司主要行业的经营情况如下:
1、电力生产业务
随着古顶水电站第3号机组及红花水电站第4号机组相继投入运营,至报告期末公司投产的电站总装机容量达到45.2万千瓦,本季度实现发电收入15209.9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5.58%;1-9月份实现发电收入 35926.4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9.47%。
2、生产制造业务
本季度公司生产制造业务实现收入2222.67万元,主要为铜箔产品的销售所得,轮胎厂的处置仍在进行之中;1-9月份生产制造业务的收入为 9477.17万元(其中铜箔产品销售收入5158.2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45.98%,主要为轮胎产品销售减少所致。
3、建筑安装业务
本季度公司建筑安装业务实现收入1667.1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6.10%;1-9月份建筑安装业务的收入为 5150.97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7.97%。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对水力发电行业来说,2、3季度为丰水期,发电量相对较多。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季度生产制造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为轮胎厂停产所致。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钦欢
200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