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岳敬飞
安源股份今日公布了两件喜事:收回1亿元应收往来款,并得到江西省财政厅给予的财政补贴经费5100万元。
公告显示,2005年末,安源股份控股了浙江锦龙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龙水泥”)后,公司与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源”)及锦龙水泥三方签订了债权债务划转协议,根据该协议新锦源将其对锦龙水泥的10173.17万元债权划转至公司承接,由此形成公司对锦龙水泥应收往来款10173.17万 元。
今年7月20日,安源股份与浙江康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康瑞”)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安源股份以9826.828万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浙江锦龙水泥有限公司55%的股权出售给浙江康瑞,根据协议,上述债务由浙江康瑞承接。
10月11日,安源股份收到浙江康瑞承接上述锦龙水泥债务款10173.17万元及浙江康瑞预付的股权转让款2326.828万元。至此,安源股份对锦龙水泥债权已清欠完毕。
此外,10月11日,安源股份收到江西省财政厅赣财字预[2006]134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主要内容为:为支持江苏省煤炭企业发展,现给予公司财政补贴经费5100万元。本次财政补贴所涉及5100万元已到达公司账户,将对公司损益产生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