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维集团整体上市迈出第一步
[□本报记者 岳敬飞] 2006-10-13 00:00

 

  云维股份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5亿股,所募资金用于向大股东收购云南大为焦化54.8%股权和云南大为制焦87.28%股权

  □本报记者 岳敬飞

  

  通过非公开发行融资及购入新资产的上市公司,又多了一家:云维股份。而且,这是云维集团整体上市的第一步。

  今日,云维股份公告称,拟向不超过十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5亿股股票。其中,控股股东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云南大为焦化有限公司和云南大为制焦有 限公司的股权、实际控制人煤化集团以其持有的云南大为制焦的股权,合计作价认购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53.98%,其他特定投资者将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剩余部分。

  云维股份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将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此次发行的计划募集资金约85726万元(含云维集团和煤化集团以非现金资产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出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包括:收购云南大为焦化54.8%股权,预计投资金额13726万元;收购云南大为制焦87.28%股权,预计投资金额43200万元。上述两个项目,云维集团拟以其持有的云南大为焦化的54.8%股权按评估值作价认购、云维集团拟以其持有的云南大为制焦的26.67%股权按账面净资产值作价认购、煤化集团拟以其持有的云南大为制焦的60.61%股权按账面净资产值作价认购。此外,云维股份还将用28800万元募集资金对云南大为制焦增资。

  谈及此次发行对云维股份的影响,公司董事会认为,作为云维集团整体上市的第一步,此次发行不仅将解决上市公司与母公司在电石乙炔化工产业链上的关联交易问题,提高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而且随着公司产业链的完善,生产的一体化管理将加速公司生产流程的优化、产品结构的升级、管理层次的理顺,从而使公司在原有电石乙炔化工产业链平稳发展的基础上,成为煤焦化领域有竞争力的上市公司,实现持续快速发展。

  此次发行完成后,云维股份和云维集团及其控股公司之间的在焦炭、甲醇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将不再发生。

  同时,发行完成后,云南大为焦化和云南大为制焦将成为云维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并合并会计报表。云南大为焦化预计2007年、2008年将分别实现净利润5934万元、6498万元,按所持权益计算为云维股份分别增加收益3252万元、3561万元;云南大为制焦预计2007年、2008年分别实现净利润5258、26709万元,按所持权益计算为云维股份分别增加收益4589万元、23312万元。

  拟整体上市的云维集团,成立于1999年9月24日,注册资本73450万元,其前身为云南维尼纶厂,始建于1971年,是国家引进日本成套生产技术统一布点建设的电石乙炔法生产维尼纶纤维的九个维纶企业之一。1998年,云南维尼纶厂被列为云南省政府重点培育的40户大企业、大集团之一,并于1999年9月完成了公司化改造,成立了国有独资的云维集团。

  目前,云维集团持有云维股份53.98%的股权。在今日的公告中,云维股份未披露云维集团整体上市的后续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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