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4 股票简称:益民百货 编号:临2006-10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6年10月11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八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八人。董事长陈圣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投资组建上海淮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的议案”;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益民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会同上海瑞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淮海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上海淮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组建上海淮海路商业街门户网站。发起人股东:上海益民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350万元,占70%;上海瑞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20%;上海淮海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占10%。
投资组建上海淮海路门户网站,是公司依托上海淮海路商业街和“新天地”休闲娱乐区的良好商务氛围,以及发起人股东在该地区内拥有大量的商业房产资源和特色商业品牌的优势,探索建设“虚拟淮海路商业街”,这一方面,将对公司特色商业房产和特色商业零售两大主营业务的长远发展带来促进作用,另一方面,通过上海淮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逐步开展网上电子商务交易业务,以适应现代社会传统店铺销售和网上电子销售有机结合的发展方向。上海淮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公司积极探索新的经济增长方式,建立在现有主营业务和资源优势基础上的第一个风险投资项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收购柳林大厦24-27层办公房的议案”;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06-11号《关于资产收购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收购上海柳林商务中心的议案”;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06-11号《关于资产收购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收购南昌路69弄5号等五处房屋的议案”;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06-11号《关于资产收购的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黄雄星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黄雄星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请求。本项议案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补沈建敏女士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提名增补沈建敏女士为本届董事会董事。
沈建敏女士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任(其简历附后),没有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项提案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附:沈建敏女士简历:
沈建敏,女,1959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上海市卢湾区中心医院团总支书记,卢湾区卫生局团委书记,上海市人才开发杂志社副经理,卢湾区建设局劳动人事科副科长,卢湾区建设委员会人保科副科长、组织科副科长、科长,卢湾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组织科科长,上海淮海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任,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任。
特此公告。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24 股票简称:益民百货 编号:临2006-11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收购的公告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柳林大厦24-27层办公房的议案》《关于收购上海柳林商务中心的议案》《关于收购南昌路69弄5号等五处房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购柳林大厦24-27层办公房
发展特色商业房产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对上海淮海中路1号“柳林大厦”实施分批整体收购是公司近期商业房产业务的重点工作,最终对“柳林大厦”重新进行规划定位和功能布局,提升物业的品质和经营效益。
1、交易概述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公司与柳林大厦24-27层办公楼的产权人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充分的洽谈,达成了转让意向,并草签了《房地产买卖合同》。本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益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本次办公房收购事项。本次交易事项须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行为,根据《公司章程》无须股东大会批准。
2、交易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出让方: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6644.9190万元人民币,成立于1993年11月,住所:上海市场中路687号,法定代表人:郑元湖。主要经营范围:生产纺织机械及相关的电子电器产品、通用机械、光电子技术产品、金属制品、塑料制品;非出版物的印刷及包装装璜印刷业务;技术服务;仓储营运;投资兴办企业;销售自产产品。
受让方:上海益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于1994年8月,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809号甲四楼,法定代表人:陈圣。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租赁及房地产业务的咨询,物业管理,实业投资,国内贸易。
3、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收购的办公房位于上海市淮海中路1号柳林大厦的24层部分、25-27整层办公用房(黄证),总建筑面积3545.41平方米。
4、收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和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本公司以协议价格总价6000万元人民币收购上述标的物,折合单价为每平方建筑面积人民币约1.7万元,本公司在收购上述房产时还需补缴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双方约定,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购房款600万元;当双方董事会批准,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购房款1200万元;当房地产交易过户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5、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事项有助于扩大公司商业房产经营的规模,储备资源,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而且,公司看好该资产增值潜力。在本次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拥有柳林大厦建筑面积26671.44平方米,占柳林大厦总建筑面积的72.1%。
董事会授权上海益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办理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事宜。
二、收购上海柳林商务中心
发展特色商业房产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对上海淮海中路1号“柳林大厦”实施分批整体收购是公司近期商业房产业务的重点工作,最终对“柳林大厦”重新进行规划定位和功能布局,提升物业的品质和经营效益。
1、交易概述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公司与上海卢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定了关于上海柳林商务中心100%股权转让的《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本公司出资29,410,229.83元收购上海柳林商务中心100%的股权。交易双方约定,本合同由交易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行为,根据《公司章程》无须股东大会批准。
2、交易当事人基本情况
出让方:上海卢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成立于1997年11月,住所:上海市兴业路222号414室,法定代表人:于洪。主要经营范围:对工商企业,服务业,旅游业,房地产业,信息业及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经营企业,经济信息服务机构进行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对企业进行控股,参股,实行资产经营。
3、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海柳林商务中心,是建设柳林大厦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成立于1996年9月,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1号,法定代表人:马国强。该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房屋租赁,商务配套服务,房地产信息服务等。经评估,截止2006年6月30日,上海柳林商务中心资产评估价值为29,410,229.83元,负债评估价值为7,739,524.65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1,670,705.18元。其拥有资产主要是上海市淮海中路1号柳林大厦102室(314.04平方米)、901室(943.61平方米)、2401室(292.82平方米)、2402室(417.36平方米)商业办公用房(黄证),总建筑面积为1967.83平方米。
4、收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和支付方式
经与上海卢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友好协商,本公司将以29,410,229.83元整体收购上海柳林商务中心(其中标的公司负债7,739,524.65元由上海卢湾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承担)。双方约定,本次交易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规定进行产权交易。受让方在产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全额支付给出让方。
5、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事项有助于扩大公司商业房产经营的规模,储备资源,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在本次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拥有柳林大厦建筑面积28639.27平方米,占柳林大厦总建筑面积的77.8%。
按照公司管理体制和专业化管理的要求,并且也便于今后对柳林大厦的经营管理,为此,本公司在办理收购事项过程中,将上海柳林商务中心股权过户至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益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并授权上海益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工商登记相关事宜。
董事会授权公司签署该项《产权交易合同》。
三、收购南昌路69弄5号等五处房屋
为扩大公司商业房产的经营规模,增加资源储备,保持和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本公司决定出资7831.5万元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益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市卢湾区土地房屋发展中心拥有的南昌路69弄5号等五处房屋。
1、交易概述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益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卢湾区土地房屋发展中心就收购其南昌路69弄5号等五处房屋事项,双方日前草签了《房地产买卖合同》。本次交易事项须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行为,根据《公司章程》无须股东大会批准。
2、交易当事人基本情况
出让方:上海市卢湾区土地房屋发展中心,开办资金:3500万元,成立于2006年1月,住所:上海市瑞金二路48弄12号,法定代表人:胡源源。 主要业务范围:为区域土地的开发利用、发展提供服务。负责卢湾区域内的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出让和储备期间土地利用的具体工作。
受让方:上海益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于1994年8月,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809号甲四楼,法定代表人:陈圣。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租赁及房地产业务的咨询,物业管理,实业投资,国内贸易。
3、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收购价格
本次收购的卢湾区土地房屋发展中心拥有的五处房屋(黄证)是:
(1)、南昌路69弄5号独幢花园住宅,建筑面积1551平方米,购买价3902.5万元。
(2)、建国西路56弄7号独幢花园住宅,建筑面积533.5平方米,购买价2122.6万元。
(3)、建国西路56弄8号(乙)独幢花园住宅,建筑面积294.4平方米,购买价1049.2万元。
(4)、瑞金一路150号(淮海中路路口)5A室公寓,建筑面积120.65平方米,购买价302.5万元。
(5)、瑞金一路150号(淮海中路路口)6室公寓,建筑面积179.55平方米,购买价454.7万元。
4、收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和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上述五处房屋的转让均按市场价交易,协议转让价总计人民币7831.5万元。双方约定,合同生效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购房款。
5、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后,公司将收购的房屋出租经营,有助于扩大公司房产经营的规模,增加储备资源。而且,该等房产地处上海市中心城区,属稀缺特色房产,公司预计有较好的增值潜力。
董事会授权上海益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办理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