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奋战80天,坚决打胜清欠攻坚战”。这是国家证券监管部门落实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有关对清欠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作出的重要部署。
上市公司的资金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是中国资本市场的特有问题。由于种种原因,更是变成了一个“老大难”。近年来,在国务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过证券监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上市公司的清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中国证监会在贯彻落实新 修订的《证券法》和《公司法》,强化市场的机制保障时,又要求上市公司落实制止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具体措施。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清欠工作的难度依然不小,在年内完成清欠工作,需要我们付出艰苦的努力。把其称之为“攻坚战”,就是这个道理。
攻坚不畏难,首先要真正树立起“欠债还钱”的公平正义意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上市公司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众公司,决不是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羽翼下的蛋,而是为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独立法人。加大清欠工作的力度,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
攻坚不畏难,还要把握方向,制定措施,整合力量,营造环境。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体系的优势,根据相关公司的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式,最大限度督促问题公司予以彻底整改;可以让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通过新闻舆论监督等方式,在全社会的共同监督下,切实履行还款方案;要把清欠工作的进展和问题,向相关政府部门汇报,取得政府部门的支持,等等。
总之,多管齐下,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
攻坚不畏难,更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在清欠工作中也应该得到一体遵行。“要么还债,要么承担法律责任”,这就意味着,细化执行《刑法修正案》的相关程序,完善监管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管联动效率,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将依法惩处,将会真正落到实处。
在今年年底坚决打胜清欠攻坚战,是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同时建设和谐资本市场,推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