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责任人要么还债要么承担法律责任
[□本报记者 周翀] 2006-10-13 00:00

 

  史丽 资料图 张大伟 制图
  落实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 证监会提出三项措施“奋战80天,坚决打胜清欠攻坚战”

  ◎对年内不能完成清欠公司立案稽查

  ◎抓紧查清造成违规占用的主要责任人,同时查明主要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

  ◎年底占用问题未解决的,其责任人必须在“要么还债,要么承担法律责任”间抉择

  □本报记者 周翀

  

  日前,中国证监会在长沙召开了上市公司清欠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前一段清欠工作经验和问题。会议按照温家宝总理对清欠工作重要批示的精神,做出了“奋战80天,坚决打胜清欠攻坚战”的具体部署。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会议决定对尚未完成清欠的上市公司要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第一,各证监局要对年底前不能完成清欠任务的上市公司立案稽查,在限期内查清违规占用行为发生的过程和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明事实真相,固定相关证据。

  第二,各证监局要抓紧查清造成违规占用问题的主要责任人,同时,查明主要责任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对今年年底前不能如期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违规占用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各证监局的主要负责人,要紧紧抓住上市公司清欠第一责任人即上市公司董事长,要求其立即落实清欠的最终方案。2006年底之前,凡上市公司资金被违规占用问题尚未得到解决的,其责任人必须在“要么还债,要么承担法律责任”两者之间做出抉择。

  会议要求各证监局认真学习温家宝总理对清欠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群策群力,奋战80天,坚决打胜清欠攻坚战。各证监局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体系的优势,坚决落实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的有关措施。要在会议之后立即将本省(市)清欠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向主管的省(市)领导汇报,争取省(市)政府更为有力的支持。

  在国务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过证券监管部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到9月底已有309家上市公司全部完成清欠,已清欠金额合计204亿元,完成清欠公司的家数已超过70%、清欠金额接近50%,清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仍有102家上市公司的254亿元资金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清欠难度很大,为夺取清欠工作的胜利,证监会将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的力度。相关报道详见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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