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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指出
社会和谐
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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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0-13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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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 中共中央日前在中南海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胡锦涛指出,中共中央决定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专门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更好地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更好地 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研究并作出全面部署,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社会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有利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切实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社会和谐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持国内安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好地应对国际挑战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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