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06-030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0月13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23楼会议室 。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少群先生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112,115,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截止2006年10月9日股权登记日)的28.92%。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下列议案,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少群、祝俊明、温思美、吴叔平、郭晋龙、张勇、孙雄、陈小华、马彦钊、冯儒林、马坚、孙涛、聂益龙十三人为公司董事。其中,温思美、吴叔平、郭晋龙、张勇、孙雄五人为独立董事,组成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在董事的选举中采用累积投票制。
投票有效票112,115,570 股,具有投票权1,457,502,410份。
1、陈少群
同意的表决权112,115,57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2、祝俊明
同意的表决权112,115,57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3、温思美
同意的表决权112,115,57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4、吴叔平
同意的表决权112,115,57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5郭晋龙
同意的表决权112,115,57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6、张勇
同意的表决权112,115,57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7、孙雄
同意的表决权112,115,57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8、陈小华
同意的表决权112,115,57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9、马彦钊
同意的表决权112,115,57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10、冯儒林
同意的表决权112,115,57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11、马坚
同意的表决权112,115,57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12、孙涛
同意的表决权112,115,57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13、聂益龙
同意的表决权112,115,57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选举谢海明、刘岁义、项建国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在监事的选举中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有效票112,115,570股,具有投票权336,346,710份。
1、谢海明
同意的表决权112,115,57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2、刘岁义
同意的表决权112,115,57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3、项建国
同意的表决权112,115,57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以上三人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陈凤琴(女)、李芳(女)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深圳市民润农产品配送连锁商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
同意的表决权112,115,57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弃权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反对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青岛青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
同意的表决权112,115,57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弃权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反对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继续变更为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的表决权112,115,57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弃权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反对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五、前十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结果(适用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事项):
本次会议无涉及分类表决事项。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游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06-031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10月13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2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2人,公司独立董事温思美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勇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陈少群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少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祝俊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马坚女士、林锡彬先生、万筱宁先生、胡翔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聘任陈小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同意聘任马彦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上人员任期均为三年。
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郑桂波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三年。
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战略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在公司运作中履行其相关职责。
战略管理委员会由:陈少群、祝俊明、温思美 (独立董事)、吴叔平(独立董事)、陈小华五人组成,其中,陈少群先生任主任;
提名委员会由陈少群、祝俊明、温思美(独立董事)、吴叔平(独立董事)四人组成,其中,温思美(独立董事)先生任主任;
审计委员会由祝俊明、马彦钊、郭晋龙(独立董事)、张勇(独立董事)组成,其中,郭晋龙(独立董事)先生任主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陈少群、祝俊明、吴叔平、张勇、孙雄五人组成,其中,吴叔平(独立董事)任主任。
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附:简历
1、林锡彬 男,1950年7月生,研究生。曾任广东惠来县影剧院编辑,广东惠来县文联秘书、编辑,广东惠来县葵阳影剧院副经理、经理,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农产品”289454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万筱宁 男,1963年12月生,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粤海公司开发部主管,深圳金田公司企管部项目经理,深圳市委办公厅综合处主任科员,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资产经营部副部长,深圳市中农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胡翔海 男,1964年10月生,大学本科,讲师。曾任深圳教育学院讲师,深圳市企业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主任,深圳市企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深圳市经发局发展处项目负责人,深圳市免税商品企业公司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郑桂波 男,1976年3月生,大学本科。曾任深圳布吉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管理员、主办,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科员、主任助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06-032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10月13日上午10:50在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2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谢海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谢海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三日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议案,现对此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公司总经理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祝俊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本次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马坚女士、林锡彬先生、万筱宁先生、胡翔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陈小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马彦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本次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温思美 吴叔平
郭晋龙 孙 雄
张 勇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