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硝子”清债务 宝石A迈出重组第一步
[□本报记者 田露] 2006-10-14 00:00

 

  □本报记者 田露        

  

  因行业景况恶化而成为宝石A亏损源的“硝子公司”,终于被宝石A壮士断腕。今日,宝石A公布了相关资产重组的草案。按照草案,彩壳公司将把硝子公司49%股权及其对硝子公司的债权转让给宝石A的控股股东宝石集团,以抵偿应付宝石集团的相关债务。这在公司看来,是具有双重积极意义的事情。公司同时表示,这一项举动将为公司后续重组计划打好坚实基础。

   宝石A经营情况并不妙,2005年,其主营业务收入仅7874.4万元,净利润却亏损高达3.64亿元,同时,从其2006年半年报来看,相关情况也没有很大改观。实际上,由宝石A控股子公司彩壳公司持股49%的“硝子公司”(石家庄宝石电气硝子玻璃有限公司)已成为宝石A的亏损源头。宝石A今日披露的资料显示,2005 年12 月31 日硝子公司亏损总额达8.36 亿元,2005 年全年上市公司92.76%的亏损额来源于对硝子公司权益法核算造成的亏损。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预计硝子公司2007年仍将亏损1.56亿元左右。

  作为控股股东,宝石集团目前持有宝石股份总股本的55.17%,同时,宝石A持有彩壳公司81.26%的权益,彩壳公司则持有硝子公司49%的权益。目前的重组草案涉及到一个债务转移环节,即宝石股份将应付宝石集团4549.6万元的债务转移给彩壳公司承接,这部分债务再加上彩壳公司本身应付宝石集团3.24亿元的债务,两项债务总计约达3.70亿元;在彩壳公司将硝子公司49%股权及其对硝子公司的债权转让给宝石集团的过程中,上述债务将由此抵消。当然,这也形成了宝石股份应付彩壳公司4549.6万元的债务。

  宝石A表示,由于抵偿了所欠宝石集团的巨额债务,预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大幅降低。截至2006 年6 月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2%,今后,资产负债率降低的同时,每年需支付的大额资金占用费也将减少。而尤为重要的是,公司认为这是在资产保值的前提下对巨额的不良资产的剥离。宝石A表示,硝子公司置出后,上市公司亏损将大幅减少,公司盈利能力将极大改善。

  目前,宝石A的重组计划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及彩壳公司股东会和宝石A股东大会批准。宝石A同时透露的是,该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将积极探索后续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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