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兰光股权拍卖股改添变数
[□本报记者 田露] 2006-10-14 00:00

 

  □本报记者 田露        

  

  S兰光控股股东所持公司1800 万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8%)本月11日拍卖成功,这给控股股东的重组工作和上市公司的股改事项带来了难以消解的变数。今日公司就此发布了公告,提示了拍卖事项所可能带来的后果。

  S 兰光控股股东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此前持有上市公司991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61.55%。与此同时,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形成了 对S兰光共4.63亿元的占款。为解决相关问题,S 兰 光及相关方面提出了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与以资抵债、以股抵债、控股股东增资扩股结合起来进行的整体思路。2006年7月,一个重组方案出台,上海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投资42000万元对兰光经发增资扩股,并同时以抵债方式收购兰光集团持有兰光经发的6807.25万股股权。兰光经发公司完成增资扩股以及股权转让后,上海创华将持有兰光经发的95%的股权,并由此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创华同意将其投入兰光经发的增资款42000万元偿还所欠兰光科技的其余款项。

  S兰光今日称,购买方以3300 万元的价格购得上述被拍卖的股权。其真实背景不详,购买意图不清,使整个重组工作出现了更大的困难和变数。为此,公司慎重提示各方投资者,本次拍卖活动,已实质性地影响到兰光经发公司原有的重组计划和S兰光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使该项工作难以继续进行,进而影响到本公司为解决大股东占用问题所作的一切努力;公司董事会将与购买方取得联系,根据新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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