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长岭澄清复地未收购
[□本报记者 田露] 2006-10-14 00:00

 

  □本报记者 田露        

  

  “上海复星集团旗下的复地集团将以零价格收购省陕西省国资委持有的S*ST 长岭股份”这一消息,对于S*ST 长岭的投资者来说,可谓虚实如何,十分重要。今日,S*ST 长岭今日发布公告进行澄清,以上消息看来还是空穴来风。

  有关复地集团收购的传闻是这样表述的:根据最新消息,来自上海复星集团旗下的复地集团将以零价格收购陕西省国资委持有的S*ST 长岭 的股份,然后向S*ST 长岭注入复地集团在上海及江浙优质房地产项目,置换出白色家电资产,差额部分由上海复地予以豁免,与此同时进行股改;而且,在S*ST 长岭股改前后,陕西省国资委方面将全额偿还S*ST 长岭的关联方欠款。有消息称,陕西省国资委很可能以西安市的土地来进行补偿。

  S*ST 长岭今日表示,公司为此向陕西省国资委、宝鸡市国资委进行了询证,两方机构表示,从未与上海复星集团及复地集团进行过任何接触,亦未有向其出售S*ST 长岭股权的意向,不存在上述一系列重组事宜。目前,陕西省国资委、宝鸡市国资委未与其他公司洽谈有关S*ST 长岭资产重组的事宜。该公司表示,陕西省国资委、宝鸡市国资委未对公司关联方欠款做出全额偿还或以土地偿还的承诺。截至2006 年8 月31 日,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33213 万元,其中有48万元已被相关方用现金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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