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保险收入力争突破万亿元
[□本报记者 卢晓平] 2006-10-16 00:00

 

  □本报记者 卢晓平

  

  昨天公布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10年,全国保险业务收入力争实现突破1万亿元的目标。

  《纲要》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方向、预期目标和政策措施。其中,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建成一个业务规模较大、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偿付能力充足、综合竞争力较强,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充满生机和活 力的现代保险业。

  提高资金运用水平,增强资产管理能力,是《纲要》的重要内容之一。《纲要》提出,要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逐步扩大资产管理范围。改进资产管理方式, 发展投资中间业务,实现由单纯管理保险资产向综合管理多种资产的转变。探索保险资金独立托管机制。支持资产管理公司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

  《纲要》对于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投资比例,稳步扩大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和品种,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创业投资企业试点。支持相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支持保险资金境外投资。

  《纲要》提出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五大预期目标是:第一,业务发展目标。2010年,全国保险业务收入争取比2005年翻一番,突破1万亿元,保险深度4%。保险业管理的总资产达到5万亿元以上;第二,综合竞争力目标。基本形成主体多元化、竞争差异化的市场格局,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保险(金融)集团和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专业性保险公司;第三,功能作用目标。承保金额在国民财富中的比重、保险赔付在全社会灾害事故损失中的比重等指标显著提高;第四,风险防范目标。风险防范体系和制度基本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基本完善,内控制度有效发挥作用。偿付能力和资金运用实现动态化监管。现场和非现场检查水平不断提高。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行业整体偿付能力充足,自我救助能力和抵御系统性风险能力显著增强;第五,环境建设目标。保险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政策更加有利于保险业发展。保险理论不断丰富,指导作用更加突出。市场运行公开透明。诚信互助、和谐友爱的保险文化基本形成。公众保险意识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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