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4 股票简称:S大商 编号:临2006-030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公司 于2006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操作指引》的规定,现发布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06年10月18日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0月27日下午14:00
4、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0月25日-2006年10月27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十楼会议室
6、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及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A股股东可以在上述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
公司流通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8、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将在指定报刊上刊载两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10月17日、2006年10月23日。这是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9、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10月18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10、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下一交易日(2006年10月19日)开始停牌。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日复牌。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结束次日复牌。
二、审议事项
审议事项为《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方案除需经参加表决的全体A股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A股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A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本通知第三项内容。流通A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三、流通A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及权利的行使
1、流通A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
流通A 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可实施。
2、流通A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权利的行使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投票系统程序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10月25日-10月27日期间交易日上午的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认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以1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例如:投资者对大商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委托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为此,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通过征集投票多次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投票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A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未参与本次投票表决的流通A 股股东或虽参与本次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的股东,如“相关股东会议”决议获得通过,仍需按表决结果执行。
四、董事会投票委托的征集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1、征集对象:截至2006年10月18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A 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10月19日-10月26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于11:00,下午14:00至17:00)、2006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4: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本公司董事会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五、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专人到现场登记,也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到达时间不得晚于登记截止时间。
2、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411-83643215
传 真∶0411-83630358
联 系 人∶刘艳华
3、登记时间
2006年10月19日-10月26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 至11:00,下午14:00 至17:00)、2006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14:00)
4、注意事项
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16日
附:股东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个人)出席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1、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附注2):
2、 身份证号码(附注2)
3、 股东帐号: 持股数:
4、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 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此议案放弃表决,则请在“弃权” 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表决。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份数。
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人的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