笼资建设地产项目 锦龙详解售子公司股权
[□本报记者 田露      ] 2006-10-17 00:00

 

  □本报记者 田露      

  

  锦龙股份今日就转让富麟、富鹏两公司25%股权之事,发布了详细公告,内容涉及权益评估报告书、审计报告、独董独立意见等。今日资料中披露,公司将以4675 万元的价格转让富麟公司25%的股权,以3825 万元的价格转让富鹏公司25%的股权,这8500万元资金,将用于公司未来房地产项目的建设。

  锦龙股份曾于10月10日发布董事会公告,透露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东莞市富麟实业有限公司25% 股权的议案》及《关于转让东莞市富鹏置业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转让完成后,锦龙股份将由此失去对富麟、富鹏两公司的控制权,并不再进行报表合并。而就在几个月前,锦龙股份还通过对这两家房地产子公司股权的先卖后买,以获得钱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过,按当时的处理,锦龙股份仍将控股两家子公司。

  2006年6月7日,锦龙股份发布公告表示,公司已于6月2日与东莞市君鑫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转让两家子公司34%的股权;同时,公司又决定从控股子公司正信公司手中收购富麟、富鹏30%的股权。如此一出一进,G锦龙仍然将富麟、富鹏两家公司的控制权掌握在手中,只是持股比例由55%下降至51%而已。当时,富麟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7122万元,富鹏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2211万元,相比经审计后的2005年12月31日富麟公司和富鹏公司账面净资产值,上述转让价格均有相当幅度溢价。但锦龙股份转身再从子公司手中收购富麟、富鹏公司股权时,却是以净资产作价的。

  锦龙股份当时表示,该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引入具备雄厚资金实力和丰富营销经验的房地产开发合作伙伴,共同参与由公司主导开发的东莞“蓝山锦湾花苑”房地产项目的后期开发,以使该项目达到更好的开发效益。同时,锦龙股份还决定以8090万元出售旗下一纺织公司75%的股权,将出售所得资金用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进一步拓展公司的房地产业务及自来水业务。

  不过,四个多月过去后,锦龙股份想法又起变化。现今,锦龙股份又拟进一步将两公司25%的股权转让给东莞市君鑫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这使君鑫房地产将替代锦龙股份成为富麟、富鹏公司的控股股东,而锦龙股份的持股比例下降至26%。在股权转让完成后,锦龙股份的合并会计报表上将不再出现两家公司,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也将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锦龙股份今日指出,经综合权衡比较,此次转让股权事项将对上市公司有利,所回收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和减轻公司的财务负担,使公司未来的经营更加稳健。同时其也表示,未来公司将积极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经营好公司现有的自来水、商场物业、酒店、纺织等资产业务,并积极寻找新的投资机会,以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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