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公告编号:2006—03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曾于2006年4月20日披露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详情参见2006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06年4月19日本公司诉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深南中路证券营业部、华林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纠纷一案,公司于2006年10月16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6)深中民法初字第170号],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就此案判决如下:
1:被告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深南中路营业部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返还证券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及利息(该利息自2004年4月7日起计至付付清款项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2:被告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应对被告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深南中路证券营业部的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本案受理费162,704.40元,由被告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深南中路证券营业部负担,被告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之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