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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6]197号)批准,已于2006年10月16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06年11月8日。根据初步统计,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和认购户数均已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 条件。 鉴于目前广大投资者认购踊跃,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预计将超过本基金发售公告中拟首发募集规模的上限,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在募集期内,如果本基金首发募集规模达到或超过30亿份,或者预计次日将达到或超过30亿份,本基金将公告提前结束发售,并自公告的次日起不再接受认购,但对公告当日及之前已经提交的有效的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及相关法律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协商,并经请示中国证监会同意,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06年11月8日提前至2006年10月17日,各销售机构当日业务办理的具体截止时间以其规定为准。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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