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06-10-17 00:00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董事祁文彬、李成才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刘春林、李文山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刘怀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秦明先生代为表决。

  1.3 公司第 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东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东海,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贵良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确保安全促生产,完善制度抓规范,科学管理增效益,拓宽市场谋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制订并严格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努力降低成本,挖潜增效,锐意进取,克服技改任务重、铁路运输紧张等不利因素,科学地把握和加快项目建设,公司年产300万吨的机械化矿井纳林庙二号井已于10月份开始正式投产,公司参股的呼准铁路由于工期原因准备在10月底正式通车。截至报告期公司共生产原煤700.17万吨,发运煤炭491.3万吨,销售723.12万吨,其中:外运销售449.46万吨,当地销售273.66万吨。实现营业收入218,578.03万元,其中,煤炭主业实现收入202,160.23万元,实现运输收入10,381.9万元;公路收费4,758.02万元。公司实现净利润42,138.08万元,其中,准东铁路公司实现利润4,899.65万元,伊泰药业亏损1,144.65万元。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煤炭产品具有季节性特征,冬季需求量会比较大。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增加了“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东海

  2006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06—016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三次董事会于2006年10月13日上午9:00时在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06年10月3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张东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6人,董事李成才、祁文彬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李文山、刘春林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刘怀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秦明先生代为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董事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形成董事及高管人员对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的议案。

  为了均衡计提折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税务制度对外商投资企业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将固定资产残值率由3%调整为10%,该项会计估计变更自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后,对公司10-12月利润产生影响,总计增加本年利润123.75万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为了减少核算程序,降低公司运行成本,实现与纳税会计的衔接,公司决定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房屋、建筑物由8-33年调整为20年;

  2、机器、机械和其它生产设备由2-10年调整为10年;

  3、电子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由3年调整为5年。

  该项会计估计变更自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后,对公司10-12月利润产生影响,按照上述调整后的折旧年限分类计提后,将增加本年利润649.23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二、三项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一:

  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残值率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税务对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固定资产残值率由原来的3%调整为10%。

  我们认为,公司调整固定资产残值率符合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不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所以,我们同意公司该议案。

  独立董事: 刘文光 秦明     刘怀宽

  2006年10月13日

  附件二: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了减少核算程序,降低公司运行成本,实现与纳税会计的衔接。公司对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其它生产设备、电子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

  我们认为:本次对固定资产折旧率的调整,符合相关会计制度规定,便于会计核算,降低公司运行成本,且不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所以,我们同意公司该议案。

  独立董事: 刘文光 秦明    刘怀宽

  2006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06-- 01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八次监事会于2006年10月13日上午11时在公司本部二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06年10月3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8人。监事袁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睢国庆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爱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形成监事会对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调整固定资产残值率有利于均衡计提折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符合税务制度对外商投资企业有关规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是有利的。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利于减少公司核算程序,降低公司运行成本,实现与纳税会计的衔接,对公司和全体股东是有利的。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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