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有社会法人股转让的提示性公告(等)
[] 2006-10-17 00:00

 

  股票代码:600667             股票简称:S太极            编号:2006—015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有社会法人股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悉,公司股东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与常州海坤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13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45097120股社会法人股协议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协议内容

  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与常州海坤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13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标的为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所持本公司社会法人股4509712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2.23%,协议转让价格为5480万元。

  本次股份转让后,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权,常州海坤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4509712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2.23%,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并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意向。

  常州海坤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承诺,在受让本公司股份后,将按照本公司公告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参加支持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二、受让方情况介绍

  常州海坤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为王立军、任献忠、章伟杰,法定代表人;王立军,注册资本;288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光通信设备、电子元器件、机械产品制造、加工、销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16日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太极实业

  股票代码:600667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海坤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丁堰丁城路8号

  通讯地址:常州丁堰丁城路8号

  邮政编码:213013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

  联系电话:0519-8400828

  签署日期:2006年10月13日

  特 别 提 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太极实业、上市公司:指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海坤公司:指常州海坤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转让方、清算组:指中国人民银行关闭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清算组

  股份转让协议:指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清算组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签署的《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转让股权: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受让的太极实业45097120股非流通股股份,占太极实业总股份的12.23%。

  本报告书:指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常州海坤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常州丁堰镇丁城路8号

  法定代表人:王立军

  注册资本: 2880万元人民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号码:320405210108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光通信设备、电子元器件、机械产品制造、加工、销售。

  经营期限:至2014年10月11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 苏国税常字32040013728194X         号、

  地税 苏地税登字3204513728194X         号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王立军

  任献忠

  章伟杰

  通讯地址:常州丁堰丁城路8号

  邮政编码:213013

  联系电话:(0519)840082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姓名 性别 在公司任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在其它国家取得居留权

  王立军             男         董事长         中国         常州市                         否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第三节 转让股权目的及后续计划

  本次股权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太极实业非流通股股份45097120股,占其总股本的12.2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太极实业股份的意向。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06年 10 月12 日召开股东会会议,通过了同意受让中国人民银行关闭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清算组所持有的无锡太极实业非流通股股份45097120股,占其总股本的12.23%。

  中国人民银行关闭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清算组于2006年10月12日经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通过了同意依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条件将其拥有的股权按照《股份转让协议》所规定的条件,转让给受让方的决议。

  在办理股权过户后,海坤公司将成为太极实业的第三大股东,持有其45097120股非流通股份,占总股本的12.23%。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当事人

  受让方:常州海坤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转让方:中国人民银行关闭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清算组

  2、转让股份的数量、比例、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份交易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向中国人民银行关闭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清算组受让太极实业非流通股份45097120股,占12.23%的股权;股份性质为社会法人股。

  3、转让价款

  就上述股份转让,受让方同意向转让方支付54,800,000元人民币。

  5、协议签订时间:2006年10月13日

  6、生效时间:自信息披露义务人和转让方签署日起生效。

  7、费用

  (1)受让方将承担股份转让协议规定的与支付转让价款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2)与股权转让有关的过户、登记费用由双方按照规定分别承担。

  (3)因股权的转让而发生的税金,按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共同承担。

  (二)本次股权转让没有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等情形。

  (三)本次转让股权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等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太极实业挂牌交易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太极实业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也不是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常州海坤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章程;

  (二) 常州海坤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成立文件;

  (三)常州海坤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四)常州海坤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五)《股份转让协议》。

  第八节 声 明

  本人及所代表的常州海坤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常州海坤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签章)

  法人代表人:王立军(签章)

  2006年10月1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常州海坤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王立军(签章)

  日期:2006年10月16日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太极实业

  股票代码:60066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人民银行关闭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清算组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特广场11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特广场11楼

  邮政编码:100004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联系电话:010-65122288

  签署日期:2006年10月13日

  特 别 提 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太极实业、上市公司:指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清算组、转让方:指中国人民银行关闭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清算组

  海坤公司、受让方:指常州海坤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指海坤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签署的《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转让股权: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太极实业45097120股非流通股股份,占太极实业总股份的12.23%。

  本报告书:指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关闭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清算组

  注册地: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特广场11楼

  清算组组长:韩平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人民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号码: 10000412-1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信托、投资、担保、见证、咨询、租赁、放款、存款。

  经营期限:无期限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科技部和财政部等。

  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特广场11楼

  邮政编码: 100004

  联系电话:010-651222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姓名 性别      在公司任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在其它国家取得居留权

  韩平 女     清算组组长     中国         北京市                         否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第三节 转让股权目的及后续计划

  本次股权转让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太极实业非流通股股份45097120股,占其总股本的12.2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太极实业股份,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太极实业股份的意向。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太极实业非流通股45097120股,占总股本的12.23%,为太极实业第三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06年10月12日经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通过了同意依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条件将其拥有的股权按照《股份转让协议》所规定的条件,转让给受让方的决议。

  海坤公司于2006年10月12日召开股东会会议,通过了同意依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转让方该股份的决议。

  在办理股权过户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太极实业股份,海坤公司将成为太极实业的第三大股东,持有其45097120股非流通股份,占总股本的12.23%。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中国人民银行关闭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清算组

  受让方:常州海坤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2、转让股份的数量、比例、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份交易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海坤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太极实业非流通股份45097120股,占12.23%的股权;股份性质为社会法人股。

  3、转让价款

  就上述股份转让,受让方同意向转让方支付54,800,000元人民币。

  5、协议签订时间:2006年10月13日

  6、生效时间:自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受让方签署日起生效。

  7、费用

  (1)受让方将承担股份转让协议规定的与支付转让价款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2)与股权转让有关的过户、登记费用由双方按照规定分别承担。

  (3)因股权的转让而发生的税金,按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共同承担。

  (二)本次股权转让没有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等情形。

  (三)本次转让股权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等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太极实业挂牌交易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太极实业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也不是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章程;

  (二)中国人民银行关闭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清算组成立文件;

  (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关闭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的的公告;

  (四)中国人民银行关闭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清算组关于确定原中创公司债务清偿方案的通知;

  (五)中国人民银行关闭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清算组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六)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营业执照

  (七)《股份转让协议》。

  第八节 声 明

  本人及所代表的清算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关闭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清算组(签章)

  清算组组长:韩平(签章)

  2006年10月1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人民银行关闭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清算组(签章):

  清算组组长:韩平(签章)

  日期:200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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