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9版) (3)其他资产构成:
(4)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
(5)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只有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持有权证,无主动投资权证情况。
本报告期内因股权分置改革被动获得权证的情况如下:
8、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二)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1、根据《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范围为:股票30%~90%、债券5%~65%、现金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基金的投资组合应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 个月内达到规定的标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执行了《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调低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需要调高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则必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可以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和份数的计算: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数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2、赎回费
赎回费用按持有期递减,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额的0.5%。赎回费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赎回金额和费用的计算: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本基金的费率具体情况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上述费率限额内调整申购和赎回费率,但必须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3、转托管费;
4、非交易过户费;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三)其他费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但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四)税收
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原《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年1号)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更改:“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6年9月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6年6月30日。”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公司人员变动情况,更改了联系人。
3、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增加了:“相关股权变更手续即将办理完毕。”
4、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相关内容。
5、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6、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
7、在“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8、在“十、基金投资”中,增加了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9、在“十一、基金的业绩”中,增加了基金最近一期的业绩说明。
10、在“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盛群先生改为姚怀然先生。
11、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如下事项:
(1)2006年3月28日,我公司公告了《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5年年度报告》及《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5年度报告摘要》。
(2)2006年3月28日,我公司公告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赎回旗下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部分份额的公告》。
(3)2006年4月4日,我公司公告了《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公告》。
(4)2006年4月14日,我公司公告了《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年第1号)》及《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05年第1号)》。
(5)2006年4月14日,我公司公告了《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公告》。
(6) 2006年4月14日,我公司公告了《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第1季度报告》。
(7) 2006年6月12日,我公司公告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8) 2006年7月19日,我公司公告了《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第2季度报告》。
(9)2006年8月24日,我公司公告了《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ОО六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