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委组队开赴12省区 督查新开工项目清理
[□本报记者 徐虞利] 2006-10-17 00:00

 

  □本报记者 徐虞利

  

  昨日,国家发改委公布,近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6个督查组,对12个省区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依法进行督促检查。

  据悉,13日国家发改委同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对新开工清理督查工作进行部署,目前人员分组、培训、印发督查手册等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督查组由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银监会、统计局、安全监管总局、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八个部门联合组成。近期,督查组将赴山东、 江苏、河北、河南、安徽、四川、内蒙古、辽宁、浙江、吉林、江西、湖南共12个省区进行督查。

  督查组将重点督查各地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以及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二是地方新开工项目清理情况;三是对存在问题项目的处理情况;四是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建立健全投资管理长效机制情况。预计督查工作将于本月底结束。

  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在13日的会议上指出,当前项目管理特别是新开工项目建设秩序比较混乱。在发改委抽查的1月至4月份3779个亿元以上的新开工项目中,有44.2%的项目没有土地批准文件,有43.9%的项目没有环评文件,22%的项目没有项目审核文件。从对地方报来的新开工项目清理结果看,仍有许多项目在征地、环评和项目审核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问题。

  据悉,此次督查将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了解情况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汇报,了解基本情况,核查相关文件;也将重点地选择一些市县、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实地调查和检查以掌握真实情况。

  马凯强调,督查组要注重查实情、听真话、看实效。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要紧紧围绕产业政策、项目审核、土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信贷政策、安全监管6个方面,对地方的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注意不要把督查工作变成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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