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 东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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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黄金周” ———行政垄断下的“高峰收入”
越来越多的人在“黄金长假”里乘车、驾车外出旅游,发出几十条、上百条手机短信应是很普遍的事。所以,每到“黄金周”,媒体有关火车、飞机、自驾车、短信收入、景点门票收入以至“黄金周”总收入 “高峰”又“高峰”的报道总是热闹得很。
这自然是好事,反映了稍微富裕了的中国人的生活状况在不断改善。但“好”中也有值得警觉的事,“高峰收入”里就多有不合理的。
凭经验,普通人过节的成本并不小,随便说吧,即使不外出旅游,坐在家里发手机短信的价格为什么降不下来?外出自驾车者的过路费、汽油费以及景点买票费加在一起,也不是小数。更纳闷的是,这些费用不但多少年不降,反而越过节越上调,交通、电信、能源、公用事业等行业成立普通人过节成本走高的元凶。越是过节,节假日越长,普通百姓消费这些行业的产品也越多,大部分“过节费用”支付给了这些行业。而这些行业恰恰是目前最典型的垄断行业!
所以,每逢过节,看到“高峰”的报道,我就想,又是普通人给垄断行业“送红包”的时候了!我仿佛看到了躲在车水马龙人背后的那些 “特殊利益集团” 正在偷笑,他们才是真正在度“黄金周”,因这“周”对他们讲都是实实在在的“黄金”,这“卖者剩余”、“红包”、“黄金”被行业化、部门化与个人化了,支撑起了少数人的过高收入与过高福利,而受损的是公共利益,是最大多数普通老百姓的利益。
这个长假,我恰好读到了经济学开山鼻祖亚当·斯密和1982年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施蒂格勒教授对斯密学说的评说,更增强了我对普通人过节成本不合理的想法,更明确了对“特殊利益集团”的认识。
正如施蒂格勒所说“亚当·斯密对经济学的伟大贡献是,阐明了买卖双方的个人利益都要遵循竞争的原则,并且在竞争作用的指导下,与竞争活动相协调。”斯密的整个经济学说就是在“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倡导竞争,通过竞争增加财富与全体国民的福利,并抑制因人的无穷私欲带来的不公平尤其是垄断剥削,因为“没有法律与竞争的控制,自私自利就常常会导致欺诈和垄断剥削的行为。”
竞争是什么?是垄断的对立面,是机会均等,是买者与卖者“剩余”相对均衡的状态,是消除“特殊利益集团”滋生土壤的“法宝”,是不再使中国普通百姓支付不合理“过节成本”的长效机制。因为,正是行政性垄断,也就是借用“公权”沿袭或短时间形成的行业垄断,造成了电信、交通、电力、能源、公用事业等行业的过高价格、不合理收费,“店大欺人”的劣质服务和蛮横态度,以及过高的企业与行业利润。这些行业基本是国民经济的上游与“骨干”行业,也基本是以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形式经营,所以,这些企业与相关行政部门长期“盘踞公共资源高地并独占利润,把相当一部分应当归社会共享的成果变成部门利益”。但正因如此,过高的利润首先不仅不是其真正市场努力经营的结果,反而会抑制其市场经营的努力;而且,为保住过高利润和远大于其投入的利益赚取,会不断强化同行政权力的结合,从公共政策与制度上扼制竞争与外来“抢食者”,维持高价格,从而固化为“特殊利益集团”。过高利润是明显的公共利益盘剥,因为这些国有企业的利润是那些下游国有企业或一切非国有企业以及普通大众的生产或生活成本(当然也有非国有企业在这些行业里通过巧取豪夺而占剧一定垄断地位的),这些行业的过高利润就是别人的过高成本。而这些过高价格与过高利润的最大受益者,只能是那些少数行业与相关行政部门的从业人员尤其是具备一定权力的极少数人。
再明显不过,因缺乏竞争以及对“公共权力”的有效监督而导致的行业与部门垄断,是当前中国社会最大的“特殊利益集团”滋生基础。“特殊”者,即非一般,即非大多数,即非同一起跑线的机会均等,即非公开透明与公平公正,即非完全自由的市场力量所为,即非完全的诚实劳动与勤奋创业,亦非平等的社会谈判与博弈心态和地位,因而是现代市场经济与民主社会所最不能容忍的,也是最不可能“持续的”。
由此,既然大部分行业垄断是借用或偷用“公权”形成与强化的,眼下迫切的,就应当通过“公权”的正当行使,将那些垄断行业的过高利润降下来,将其就职人员的福利“正常”化,减轻绝大部分社会公众成本;从长远着想,应从加强执政党执政能力建设着手,消除各种损害公众利益和破坏社会和谐的不利因素,营造促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和机制,尤其是在鼓励市场竞争的同时,采取强有力措施抑制和防范“特殊利益集团”的衍生。
在当前的历史形势下,重温并悉心把握亚当·斯密经济学说的真谛———竞争与公平公正,当会有助于科学有效公共政策与制度的形成,有助于消除现有的“特殊利益集团”,形成“正常利益集团”相互竞争的和谐新格局,从而促成普通中国公众过节成本的下降并趋于合理,进而能更加自由地倘徉于“黄金周”的闲暇享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