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4 证券简称:中电广通 公告编号:临2006-021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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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就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拖欠货款事宜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北 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0月16日受理了本案,并已将受理案件通知书(2006)高民初字第1439号送达本公司。现将有关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一)本次诉讼有关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 王勇律师 张彦律师
被告: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线”)
(二)本次诉讼的起因
本公司与中国有线于2003年12月19日签订了《国家广播电视干线网升级改造试验项目系统设备供货合同》(以下简称“供货合同”),总价款为309,640,498元人民币(人民币叁亿零玖佰陆拾肆万零肆佰玖拾捌元整)。供货合同约定双方按工程联络会所规定的交货期和批量数或合同双方同意变更的交货期和批量数发运合同设备;中国有线分三期付清货款。第一期应在设备交货后90日内,支付合同设备总价85%的款项;第二期应在系统设备完成联合测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设备总价10%的款项;第三期应在设备交货后一年内,向卖方支付合同设备总价5%的款项。
截至2006年10月16日,本公司根据供货合同要求并经中国有线核实已发送货物价值达260,795,834元人民币(人民币贰亿陆仟零柒拾玖万伍仟捌佰叁拾肆元整)。中国有线支付货款78,000,000元人民币(人民币柒仟捌佰万元整),尚欠货款182,795,834 元人民币(人民币壹亿捌仟贰佰柒拾玖万伍仟捌佰叁拾肆元整),违约金 50,497,349元人民币(人民币伍仟零肆拾玖万柒仟叁佰肆拾玖元整,按双方购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办法)。
(三)本次诉讼的请求
1、要求被告支付货款182,795,834元人民币(人民币壹亿捌仟贰佰柒拾玖万伍仟捌佰叁拾肆元整);
2、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50,497,349元人民币(人民币伍仟零肆拾玖万柒仟叁佰肆拾玖元整);
3、要求被告支付本案诉讼费。
二、诉讼进展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06年10月16日受理上述诉讼,并已将受理案件通知书(2006)高民初字第1439号送达本公司。开庭日期尚未确定。
三、截止本公告日,除上述诉讼外,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的结果对本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受理案件通知书(2006)高民初字第1439号;
3、《国家广播电视干线网升级改造试验项目系统设备供货合同》等。
公司将根据本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