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06-10-19 00:00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能源A                 公告编号:2006-045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董事未出席名单

  

  1.4 本报告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杨海贤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建新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佘晓明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11 主要简称释意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2.2 财务报表

  2.2.2.2 本报告期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9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杨海贤先生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毕建新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佘晓明先生

  2.2.2.3 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9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杨海贤先生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毕建新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佘晓明先生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数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涉及主要行业未发生重大变化。2006年7至9月,妈湾电力公司1、2号发电机组售电量为10.2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39 %,西部电力公司售电量为22.5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16%。月亮湾电厂售电量3.36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4.95 %。东莞樟洋电厂售电量3.5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2.13%。惠州丰达电厂售电量0.9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30.31%。

  2006年1至9月,妈湾电力公司1、2号发电机组累计售电量26.8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7.58%,西部电力公司累计售电量59.1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5.13%,月亮湾燃机电厂累计售电量9.81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3.57%。东莞樟洋电厂累计售电量10.04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6.50%。惠州丰达电厂累计售电量3.6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69.44%。惠州捷能发电厂本报告期投产发电,实现售电量0.55亿千瓦时。

  本公司2006年7至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4,966.03万元,同比增长6.73%;实现主营业务利润48,401.53万元,同比增加0.91%;实现净利润24,332.14万元,同比增加23.59%。

  本公司2006年1至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10,734.27万元,同比减少0.95%;实现主营业务利润119,557.15万元,同比减少14.45%;实现净利润56,686.49万元,同比减少1.79%。

  本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主要系:

  一、妈湾电力公司、西部电力公司售电量同比增加;

  二、东莞樟洋电厂和惠州丰达电厂实行“高来高去”电价政策促使售电结算电价比原临时结算电价提高而增加收入;

  三、本报告期新增惠州捷能发电厂投产发电,为新电量增长点。

  主营业务利润增加主要系售电收入增加及东莞樟洋电厂和惠州丰达电厂结算电价提高所致。

  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系售电收入增加、燃油市场价格报告期内回落,以及本报告期内补贴收入同比大幅度增加所致。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适用 √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利润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7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能源A 公告编号:2006-046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6年10月18日上午9时在深圳五洲宾馆三楼泰山厅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06年10月16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到会董事六人,曹宏董事因公出差委托杨海贤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黄速建独立董事因公出差委托王捷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雷达独立董事因公出差委托王捷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签字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同意《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74号文批准,公司于2000年8月实施配股,以公司1999年末总股本906,616,206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2.5股,配股价格为每股5.8元。本次配股计划募集资金53,368.68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53,666.47万元(扣除实际发行费用)。

  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和配股说明书的承诺,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备注:

  1、收购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26%股权的价格为53,174.41万元,其中本次配股募集资金46,974.41万元,1997年配股募集资金剩余资金6,200万元,合计53,174.41万元。

  2、其余6,692.06万元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补充营运资金比计划增加系实际配股募集资金多于配股计划募集资金,以及收购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26%股权实际投入资金低于配股说明书中预计收购价格所致。

  收购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26%股权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因收购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26%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共计为本公司增加投资收益计8.89亿元。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已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该专项报告。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能源A 公告编号:2006-047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权证行权及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受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委托,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深能JTP1的投资风险。

  一、终止交易及行权安排

  能源集团发行的存续期6 个月深能JTP1认沽权证,分红派息调整后的行权价为6.692元。

  该权证将于最后交易日2006 年10月19日后停止交易,并进入行权期。具体的行权期间为2006 年10月20日至2006 年10月26日内的五个交易日。2006年10月26日到期后,未行权的深能JTP1将予以注销。

  二、行权损益提示

  任何情况下,深能JTP1均有行权的权利,深能JTP1行权时,投资者证券账户内须同时拥有同等数量的深能源A股票,发出行权指令,即相当于按照每股6.692 元的价格卖出深能源A 股票。投资者如果选择行权,则相当于以每股6.692元的价格卖出深能源A 股票,其股票每股损益为:6.692+持有的每份深能JTP1成本价-行权日深能源A价格(正数为盈利,负数为亏损)。

  三、行权程序

  深能JTP1如果选择行权,则必须在行权期内进行行权申报,行权申报指令如下:

  证券代码:038005

  业务类别:行权

  委托数量:申报的权证行权数量

  委托价格:6.692元(行权价格)

  深能JTP1的行权比例为1:1,即投资者证券账户须同时拥有N 份深能JTP1和N 股深能源A 股票,才能成功进行N 份深能JTP1的行权,将N 股深能源A 股票按照行权价6.692元卖出。如投资者进行了行权申报,但其证券账户中的深能源A股票数量小于行权申报的深能JTP1数量,则只有与其证券账户中深能源A股票数量相等的深能JTP1可以行权,其余的深能JTP1无法行权。行权申报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消。

  深能JTP1实行“T+1”交收,投资者T日进行了行权申报且未予撤消,第二日(T+1日)行权资金将自动记入结算参与人的结算备付金账户,同时计减投资者证券账户中相应数量的权证和深能源A股票。第三日(T+2日)相应行权资金将自动记入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四、有关事项咨询联系人

  联系人:秦飞、周朝晖

  联系电话:0755-83025351、83025031、83025032、83025035、83025036

  联系传真:0755-83025325

  联系电邮:seic@seic.net.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4-25层

  五、权证到期风险提示

  2006年10月18日深能源A的收盘价为7.20元,深能JTP1的收盘价为0.038元,根据国际通用的计算权证理论价值的Black-Scholes 模型测算,深能JTP1目前的理论价值已经为0.008元。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05年12月31日止年度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董事会有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进行专项审核并发表意见。我们的审核工作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指引》的相关要求计划和实施的。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了审慎调查及必要的审核程序,并在对审核过程中所取得的材料作出职业判断的基础上出具报告。

  我们所执行的专项审核程序并不构成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审计过程,因此我们对此报告中任何财务资料不发表任何法定审计意见。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74号文核准,贵公司2000年9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人民币5.80元/每股的发行价格配售95,463,23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55,368.68万 元,扣除承销费、推介费及上网发行费共计人民币1,240.66万元后,贵公司实际收到上述配股资金人民币54,128.02万元,扣除由贵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666.47万元。上述资金于2000年9月27日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信德验资报字(2000)第20号《验资报告》验证在案。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贵公司2000年8月24日配股说明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

  1.收购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电力公司”)26%股权;

  2.补充营运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配股说明书承诺比较(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续

  备注:

  1、根据贵公司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贵公司收购西部电力公司26%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3,174.41万元,贵公司以1997年配股募集资金余额支付转让款计人民币6,200.00万元,以前次配股募集资金支付转让款计人民币46,974.41万元。其中,贵公司以募集资金归还1999年8月以自有资金预先垫付股权转让合同规定的转让款计人民币3,000.00万元;贵公司应以募集资金支付给能源集团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5,720.00万元,以西部电力公司应支付给贵公司的红利款直接支付给能源集团。

  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因收购西部电力公司26%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共计为贵公司增加投资收益 计人民币 88,858.54万元。

  2、配股募集资金计人民币6,692.06万元,用于补充贵公司营运资金,该营运资金主要用于贵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

  3、收购西部电力公司26%股权实际投入资金与配股说明书中承诺金额存在差异,系实际收购价格低于配股说明书中预计收购价格所致。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贵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不存在差异。

  (四)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和实际投入金额的比较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披露信息不存在差异。

  三、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贵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陈述的内容及有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完全相符。

  五、本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对本专项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魏小珍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    冰

  200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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