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广通 诉讼追讨2亿货款
[□本报记者 初一] 2006-10-19 00:00

 

  □本报记者 初一

  

  中电广通日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支付总计逾2亿元拖欠的货款及违约金。法院已于10月16日受理此案,开庭日期尚未确定。

  此案缘于2003年12月19日中电广通与中国有线签订的一份供货合同。这份国家广播电视干线网升级改造试验项目系统设备供货合同总价款为30964万元,合同约定双方按工程联络会所规定的交货期和批量数或合同双方同意变更的交货期和批量数发运合 同设备;中国有线分三期付清货款。第一期应在设备交货后90日内,支付合同设备总价85%的款项;第二期应在系统设备完成联合测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设备总价10%的款项;第三期应在设备交货后一年内,支付合同设备总价5%的款项。

  中电广通称,截至今年10月16日,公司根据供货合同要求并经中国有线核实已发送货物价值达26080万元。中国有线支付货款7800万元,尚欠货款18280万元,按双方购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办法计算的违约金 5050万元。

  因此,中电广通要求被告支付总计2.3亿元的拖欠货款及违约金。中电广通表示,此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的结果对公司当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订阅上证报 送价值150元《证券大智慧》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