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青
海口近日对人力三轮车解禁,规定每辆车须缴纳2200元的车辆成本押金、500元的违章保证金,以及300元的月租金,从业人员统一着装,每套服装34元,城管部门称主要是想照顾困难群众,然而车主对于高额的管理费反应冷淡,许多市民认为3000元的准入条件过高,需交纳的管理费过高,而且,人力三轮车由路路通一家公司管理,将有可能造成人力三轮车市场的垄断。
关心民生,以悲悯的情怀对待民生的疾苦,是民众对政府最 殷切的期待。但是,一些地方政府所主导的原本意在惠及民生的措施,却屡屡损及民众利益,引发群众不满。最新一期的《瞭望》新闻周刊指出:“一些基层干部由于缺乏危机感,不太珍惜群众基础,出台一个政策措施得罪一批群众。”海口市的做法,就面临着这个问题。最起码,由一家公司管理人力三轮车,就有垄断市场之嫌,相关利润很可能被垄断公司赚取,而市民得不到实惠。
海口市规定,车主要缴纳2200元的押金费用,3年合同期满后,只要三轮车还基本完好,押金将全额退还车主。但是,在运营过程中,车主每月要缴纳300元的租金,大约7个多月,公司就能收回全部购车投入,而车辆还归公司所有。这种制度设计本身,实际上就在向惟一的人力三轮车公司倾斜,处于垄断地位的公司在短时间内就能获得丰厚利润。而人力三轮车高达2200余元,无论如何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从管理公司的角度来看,它简直就是一本万利。据悉,该公司首批200辆三轮车收押金44万元,违章保障金10万元,租金72万元(以一年计算),共计126万元,而购置200辆车,即便以2200元的价格计算,也才44万元,更何况购车实际用不了这么多钱。这就意味着,公司用很少的投入,就可以迅速获取巨额暴利———而这一切都是打着民生的旗号进行的。
一项政策,很难在确保管理者获取丰厚利润的同时,又惠及民生。报道中提到,最近海口老下雨,车主有时一天还挣不到10元钱,按每天10元的车辆租金算,赔钱是常有的事,至于高门槛将许多人挡在门外就不用提了。显然,由于政府在出台相关政策时,更多地考虑了处于垄断地位的管理公司的利益,而忽略了民众的利益。在垄断之下,由于没有竞争,生活困难的市民很难得到实惠。
既然是为了照顾困难市民,政府就应该由自己管理,以最低的门槛和最优惠的措施,帮助这些弱势群体摆脱困难,交给公司管理本身就是不恰当的,因为保障弱者的生存,是政府的责任,而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管理的主体不同,必然导致不同的结果,政府何以事先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而且,对于此项事关民生的政策,为何在出台之前不经过听政?如果事先听取困难群众的意见,这种明显有失公允的政策还能顺利实施吗?
近年来,“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不断出现,正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担忧。消除这一隐患,需要政府真心实意地站在民生的角度,去为民做实事。如果假借治理之名,为一些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垄断市场创造条件,必然会损及民众的利益,遭到质疑也是理所当然的。这一点,尤其值得各地政府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