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证监局规范广播电视股评节目
[□本报记者 朱剑平] 2006-10-20 00:00

 

  □本报记者 朱剑平

  

  10月19日,山东证监局联合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向辖区内各咨询机构及省和济南市的广播电视媒体传达中国证监会、国家广电总局《关于规范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的通知》精神,并明确了山东辖区规范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的具体监管要求及报备程序。

  自去年年底以来,在中国证监会机构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山东证监局将规范辖区投资咨询活动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目前, 政府五部门协作监管机制运行良好;会员制咨询业务机构整改达到了有关法规的要求,客户投诉得到妥善解决;辖内主要媒体证券节目播出内容规范,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山东辖区证券咨询活动整体规范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山东证监局副局长尹奉廷说:“在市场行情不断上升、市场需求不断扩大的情况下,要时刻保持冷静头脑,牢固树立合规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维护好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要求各广播电视媒体要提高对规范证券投资咨询节目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证券投资咨询节目的管理力度,不断强化从事证券咨询节目编辑的专业素质,切实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审核和报备工作,为山东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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