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金泰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条款的公告
[] 2006-10-20 00:00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管理的金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0001,以下简称“基金金泰”)成立于1998年3月,是我国国内最早推出的、规范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之一。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日益增长的分红需求,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充分体现 “诚信勤勉为投资人服务”的经营宗旨,现对基金金泰现有收益分配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将《金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中的收益分配条款“基金收益每会计年度分配一次,采用现金形式分配,于每个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实施”修改为“基金收益每年度至少分配一次,采用现金形式分配”,其它收益分配条款不变。

  上述条款的修改符合《金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已获得基金金泰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并已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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