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06-10-20 00:00

 

  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刘锡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会计师高进贵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部经理孙志龙先生声明:保 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利润表(2006年7-9月)

  编制单位: 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锡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高进贵            会计机构负责人: 孙志龙

  利润表(2006年1-9月)

  编制单位: 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锡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高进贵             会计机构负责人: 孙志龙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2.4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2.4.1 本报告期转债持有人情况

  

  2.4.2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的说明

  1、本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本报告期,有3000元可转换债券转成公司股票。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转股数为37,086,675股,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5.50%;尚有97,102,000元人民币的转债未转股,未转股占转债发行总量的30.34%。

  2、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实施2002年度每股派发0.4元的现金分红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3年5月21日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1.69元人民币。(详见2003年5月1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实施2003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3年10月21日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5.86元人民币。(详见2003年10月1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实施2003年度每股派发0.1元的现金分红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4年6月21日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5.76元人民币。(详见2004年6月1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实施2004年度每股派0.2元的现金分红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5年5月23日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5.56元人民币。(详见2005年5月1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实施2005年度每股派0.15元的现金分红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6年6月23日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5.41元人民币。(详见2006年6月1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截止本报告期末, 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5.41元人民币。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本报告期公司又有1艘4万吨级油轮投入营运,公司海上油轮总数已达11艘,海运业务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势头,但由于沿江输油管道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开始显现,公司效益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下降。2006年7至9月,公司完成货运量406万吨,周转量121亿吨千米(其中海运货运量210万吨,海运周转量94亿吨千米;长江货运量196万吨,长江周转量27亿吨千米)。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968.16万元,利润总额4,973.96万元,分别为去年同期的100.57%、49.13%。

  报告期公司业绩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1)长江业务收入和利润的迅速下降。7-9月公司长江业务的货运量同比下降60%,周转量下降23%,业务收入下降53.52%、毛利润下降66.42%,毛利率下降11.66个百分点。(2)海上租船经营未达到预期收益水平。(3)运营成本大幅上升。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司长江船舶征收的航道养护费的计费基础大幅增加导致本年度本项费用很可能大幅提高,报告期公司预提航养费2,559万元,比去年同期多提2,100余万元(该项费用前3季度的增额均在本季度列支),同时报告期燃油价格持续高企,这些因素均导致了报告期公司运营成本的提高、利润率的下降。(4)期间费用增加较多。报告期期间费用同比增加807万,增幅为50%,原因在于负债增加导致财务费用的提高和业务发展导致管理费用的增加。

  上述影响在第四季度还将继续体现。对此,公司将采取有效的对策,积极应对转型带来的挑战。公司将抓住所海洋油运市场需求较为旺盛、货源较为充足的有利时机,大力开拓海运市场,最大限度地弥补长江业务萎缩给公司业绩带来的影响。随着新增船舶的不断投入使用,公司的海运规模效应将逐步显现。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主营业务利润以及期间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前一报告期增加的主要原因均为报告期公司期间费用的大幅增长。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海运收入为20,560.66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69.12%,海运收入比重较前一报告期又上升18.2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一)长江业务的减少。(二)海上运力的扩张,包括:今年7月1艘4万吨级新建船舶的投产;今年一季度公司期租的VLCC超大型油轮和7万吨级油轮投入营运。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5.49%,比前一报告期的35.33%下降9.84个百分点。原因在于:(一)长江业务收入和利润的迅速下降;(二)海上租船经营未达预期收益水平;(三)长江航道养护费的大幅增加;(四)期间费用的增加。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是南京长江油运公司,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该公司持有本公司32.00%的股份。报告期内,担保人的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03,164.13万元,负债总额152,240.84万元,资产负债率50.22%。本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一贯坚持“信誉至上”的宗旨,重合同、守信用,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100%,资信状况良好。

  本公司可转债于2007年8月12日到期,目前尚未作出偿债的现金安排。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根据本公司与南京长江油运公司签订的《保障服务协议》和《机动船舶代管协议》,由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船舶运输生产提供燃油送供、仓储服务以及提供物料、通导配件、船舶配件、船舶基地等保障服务,本公司按照协议价或同期市场价支付费用;为本公司代收运输收入,本公司按交通部规定价格支付代理手续费;为本公司机动船舶提供安全、技术和人教管理,本公司按照协议价支付费用。本公司利用控股公司完善的后勤保障系统和船舶管理系统,有利于保障运输生产;同时又避免了重复投资,有利于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本公司与南京长江油运公司签订的《委托经营协议》,由本公司全权经营其24艘拖轮,油运公司按照协议价向本公司支付费用。油运公司将其24艘拖轮委托本公司经营,保证了本公司在长江南京以上石油运输业务的完整性和独立性,解决了本公司与油运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锡汉

  200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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