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严查二代身份证的“搭车费”
[] 2006-10-20 00:00

 

  图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人像采集工作人员在采集人像 资料图
  乱收费问题集中在借为群众加印照片之名,强行收取照片打印费

  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19日表示,公安部三令五申不准借换发二代身份证乱收费和搭车收费,并查处了一批乱收费的单位。对办证乱收费的,要一如既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据介绍,按照2003年12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二代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二代证的收取工本费40元;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费10元。要求收费单位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为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收费标准,公安部根据各地群众举报反映的情况,不间断地派出检查组到各地明查暗访,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一批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受到处理。目前,乱收费问题集中反映在借为群众加印照片之名,未经本人同意,强行收取照片打印费。对此,公安部已发出通知,对群众办证照像自愿要求加印照片的,各地公安机关必须严格执行省级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严禁公安机关与企业合作收取照片费。对办证乱收费的,要一如既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欢迎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举报电话:010-5818672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订阅上证报 送价值150元《证券大智慧》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