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基多次分红障碍即将消除
[□本报记者 周宏] 2006-10-20 00:00

 

  基金金泰近两个月来走势十分强劲     张大伟 制图史丽 资料图

  □本报记者 周宏

  

  一直困扰封闭式基金实施“年内多次分红”的最后难关终于获得突破。

  10月20日,基金金泰发布公告,宣布对该基金的收益分配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契约后,基金金泰的分红次数将由“一年分配一次”变更为“一年至少分配一次”,该基金实施年内分红的最后难关由此攻克。

  基金金泰也成为近年来第一只公告修改分红条款的封闭式基金。

  考虑到类似的契约限制,在其他封闭式基金上都有存在,对此,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封闭式基金将就此掀起一股分红条款的“修改”热潮。封闭式基金有可能在一段时间后,全面走入“年内多次分红”的行列。

  修改集中两个方面

  公告显示,基金金泰此次修改的收益分配条款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

  首先是将《金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收益分配条款“基金收益每会计年度分配一次,采用现金形式分配”修改为“基金收益每年度至少分配一次,采用现金形式分配”。这样,基金金泰的年度收益分配次数可以突破一次。

  其次是将《金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收益分配条款中“于每个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实施”的有关表述删去。这样,使得基金金泰可以自由选择合适的分红时间进行分红。而根据原条款,基金金泰的分配时间只能限于每年的1至4月。

  将引起示范效应

  对于基金金泰修改分红条款、增加可分红次数的作法,业内人士多数给予了积极评价。银河证券研究员胡立峰认为,基金金泰的条款修改,很可能引起大批同类基金的跟进,将直接作用于封闭式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保护,并有利于封闭式基金的价格上升。

  本报统计显示,目前挂牌交易的53只封闭式基金中,有近40只基金存在类似“一年分配一次”的基金契约限制。而上述限制既不符合2004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也不利于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修改程序意义深远

  当然,相比较基金金泰发布修改条款公告的这个结果,该基金在修改程序上的突破,对于其他封闭式基金可能更具意义。

  由于此前,并没有封闭式基金公告修改条款的先例在前。因此,基金金泰对于修改分红条款的程序步骤,几乎完全是在摸索中前进。其需要克服的困难和需要协调的各层面力量,远较一纸公告显示的要多。

  基金金泰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公司的有关人士透露,基金金泰的契约修改原来拟定是在9月份完成,并和国泰旗下的其他几只封闭式基金一起发布分红公告的。但是,由于需要协调的事物和层面超乎预期,因而最终延迟到10月中旬才正式发布。

  而该基金在分红条款的修改条款中,摸索出的一套程序以及相应的安排,乃至对于持有人利益保护和兼顾修改效率的平衡等方面,为业内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操作先例,其意义可能更大于单个基金的条款修改。

  基金金泰

  两个月上涨逾两成

  □本报记者 周宏

  

  基金金泰近两个月的走势,明显强于其他的同类基金。自8月7日探底0.791元/单位以来,基金金泰的走势呈现明显强势上升状态,8月8日至今,该基金的上升幅度已经超过24%。截至昨日,该基金的收盘价报收于0.987元/单位。

  统计显示,近两个月国泰基金旗下基金走势都表现较好。从8月8日到10月19日,封闭式基金涨幅最大的前五名中,基金金盛排名第三、基金金泰排名第五,排名相当靠前。另外,同期排名靠前的基金还包括嘉实基金旗下的封闭式基金,基金丰和与基金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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