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06年10月26日起,投资者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销售机构可办理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宏利”,基金代码:040005)与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创新”,代码:040001)、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中国A股”,代码:040002)、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富利”,代码:040003)以及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宝利”,代码040004)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一、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二、基金转换的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换申购补差费两部分。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2、根据各开放式基金最新招募说明书或公告的约定,目前相关开放式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直销电子交易平台目前相关开放式基金实行的优惠申购费率如下:
3、根据各开放式基金最新招募说明书或公告的约定,目前相关开放式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4、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
5、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2、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4、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5、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000份基金单位。如投资者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不足1000份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目前,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均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故投资者转入的基金份额将被自动记入前端收费模式下,且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起计算。
8、如投资者申请全额转出其持有的华安富利基金余额时,本公司将自动结转投资者待支付的收益,该收益将一并计入转出金额以折算转入基金份额。
四、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华安创新、华安中国A股、华安富利、华安宝利、华安宏利基金的转换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阅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021-68604666)。
2、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3、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21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05,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9月6日正式生效。根据《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将于2006年10月26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二、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①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楼
邮编:200120
机构投资者咨询电话:(021)68863400
传真:(021)68863223
②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106室
邮编:100032
机构投资者咨询电话:(010)66219999
传真:(010)66214060
③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
咨询及交易电话:40088-50099,021-68604666
交易网址:www.huaan.com.cn
电子交易平台合作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咨询电话:95528)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咨询电话:95568)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咨询电话:95561)
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516-5)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3)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800-820-186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96250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962505
公司网址:www.sw2000.com.cn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7)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010)6518675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68419974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10)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20-87555888
公司网址:www.gf.com.cn
(11)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800-810-8868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12)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21-68865020
公司网址:www.xcsc.com
(1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4)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15)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755-83199599
公司网址:www.csco.com.cn
(16)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371-967218
公司网址:www.ccnew.com
3、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日常申购与赎回时间
本基金日常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交易日15:00以后接受的交易申请均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处理。
四、日常申购和赎回要求
1、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每次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元;投资者已成功认购过本基金时则不受首次最低申购金额1,000元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但最低不少于人民币300元(含300元)。“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目前仅限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华安基金电子交易平台银基通结算方式)。
2、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账户中基金份额不足1,000份的,应一次性赎回。
五、申购与赎回费率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投资者通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本基金申购,申购费率实行0.6%的优惠费率。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金额的0.5%,按持有期递减。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费率如下:
六、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从2006年10月26日起,本公司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销售营业网点、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和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上一个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七、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021-68604666、010-66219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了解基金申购、赎回等事宜。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表单。
3、本公告仅对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6年8月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八、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