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06-10-21 00:00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曹和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秀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秀茹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 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本报告期,是商业销售淡季,为确保本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提出了淡季不淡增效益的经营目标。在这一目标下,公司所属各门店,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促销竞赛,实施优惠让利措施,千方百计扩大销售,收到了显著的效果。本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实现31,561.68万元,较同期增长19.52 %。利润实现2,256.00万元,较同期增长38.72%。净利润实现1,401.73万元,较同期增长21.83%,使淡季不淡增效益的目标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2006年9月25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公告已于2006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目前,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正在履行程序中。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和平

  200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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