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06-10-21 00:00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报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表决。

  1.3公司2006年第3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董事长汪汉臣先生,总经理贾栓孝先生,总会计师( 财务负责人)郑海山先生,财务部主任李钢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2.2 利润表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利 润 表

  单位:人民币元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致力于钛及钛合金等稀有金属材料、各种金属复合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工作。在依托品牌优势,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市场,进一步细化生产管理,挖掘内部潜力,紧紧依靠全体职工,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克服了原材料供应紧张和钛合金产品大幅增加导致生产加工及质量控制难度加大等困难,实现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步增长。本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钛材1040.87吨,比上年同期增长8.86%;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1,478,532.9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主营业务利润91,292,860.5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净利润80,766,856.5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1%。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系主营业务利润增加和其他业务利润增加所致。

  2006年1至9月累计销售钛材3278吨,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59,421,457.66元,净利润249,279,723.15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5.24%、增长39.66%、134.43%。

  报告期末存货、预付帐款、应收帐款增加的原因说明

  (1)本期存货期末余额62321.72万元,较上年同期的27717.26万元增加34604.46万元,增长124.85%,较上年末的47661.10万元增加14660.62万元,增长30.76%,其中原材料库存3274.54万元,自制半成品库存2119.60万元,产成品库存22342.73万元,在产品库存34771.31万元,分别较上年末的2120.28万元、2073.51万元、21283.20万元、22370.56万元增加1154.26万元、46.08万元、1059.53万元、12400.74万元,分别增长54.44%、2.22%、4.98%、55.43%,增长的主要原因仍然是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结构调整及产成品库存由上年同期的566吨增加到本报告期的796吨所致,公司降低存货占用水平的努力仍然没有明显成效。随着公司加强对工序在制品的周转管理及产成品的逐步配套供应,预计四季度存货占用水平会有明显下降。

  (2)本报告期预付帐款余额32540.14万元,较上年同期的22426.45万元增加10113.70万元,增长45.10%,较上年末的27766.60万元增加4773.55万元,增长17.19%,由于原材料供应紧张,到报告期末,公司向前五位供应商支付预付款为28814.43万元,占总预付款的88.55%,目前,原材料供应紧张的状况稍有缓解,但原材料供应的结构特别是小颗粒海绵钛供应仍不理想。

  (3)本报告期应收帐款余额14508.09万元,较上年同期10661.47万元增加3846.61万元,增长36.08%,较上年末的6153.06.万元(未扣坏帐准备)增加8355.03万元,增长135.79%,应收帐款持续增加,其中报告期末应收帐款增加除了主营业务增长原因外,公司销售给空中客车公司(AIRBUS)等国外客户的产品采用货到后付款的方式,其中空中客车公司欠款增加3053万元。

  (4) 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190.31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943.44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7987.53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12407.59万元下降26597.90万元,下降214.37%,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存货、预付帐款、应收帐款增加以及支付到期应付票据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上年同期的-448.52万元下降27494.92万元,下降6130.14%,主要原因是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8665.29万元增加106652.82万元,增长1230.80%,主要原因是本次非公开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款项到位及新增壹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所致,公司计划于今年底用自有资金归还该笔贷款。

  3.1.1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有关关联交易协议进行,交易价格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

  3.1.2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主营业务利润增加系主营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期募集资金项目投入资金390.70万元,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 27,328.25万元。引进钛及钛合金冷炉床熔炼炉技术改造项目投资 390.70万元,该项目已累计投资13,900.64万元,预计主机部分年底前可交付使用。

  2、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发行股票2582万股,共募集资金净额为788,911,309.99元, 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宝钛集团2500吨快锻生产线、收购宝钛集团钛及钛合金精密铸造生产线、增加5000吨熔铸能力等七个项目。

  3、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资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涉及购销商品、接受和提供劳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与关联方以前期间签订的有关关联交易协议进行。

  (1)购货

  

  (2)销货

  

  

  (3)其它交易事项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2006年第3季度期末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汪汉臣

  二OO六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编号:2006-026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10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2006年10月20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会议由董事长汪汉臣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3季度报告》;

  2、以11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06年9月已发行股票与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总股本已由20008万股增加至40662万股的情况和公司按照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收购宝钛集团有限公司钛及钛合金精密铸造生产线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现对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1)公司章程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8万元。”现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662万元。”

  (2)公司章程原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的内容中新增铸造产品,原第十三条现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钛及钛合金等稀有金属材料和各种金属复合材料、铸造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行纪;产品检测、对外投资、科技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3)公司章程原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0008万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0662万股,均为普通股。”

  (4)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公司设副总经理2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现修改为“ 公司设副总经理2至5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5)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3、以11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精铸厂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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