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洪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红松,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聚才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 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注1:如果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按新股本计算。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生产、经营管理,严抓节能降耗、挖潜增效;并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创新,有效保证了生产稳定、安全、高效地运行。收购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初步形成了完整的"电-铝-铝深加工"产业链,为充分发挥公司"铝电合一"的核心竞争力,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由于电解铝价格持续高位走强,公司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9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82%,实现净利润1.0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4.73%。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与关联方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签订的《供用电协议》所规定的价格采购电力和与关联方巩义市泰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签订的《运输服务协议》所规定的价格接受其运输服务。报告期内,在与上述三家关联方合作过程中没有发生违反与其签订的协议情况。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向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电力。
本公司向参股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采购电力。
本公司向其他关联方巩义市泰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支付运输服务费。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洪恩
200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