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06-10-21 00:00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肖立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雷新明,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淑娥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 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按照新的控股股东和新一届董事会提出的“产业兴司、管理兴司、效益兴司、稳步发展”的经营思路,公司上下坚持“务实、有效”的工作标准,把抓好产品经营,细化成本和费用的核算管理及做好粮油制品原粮的收购作为三季度工作的重点,同时加大力度对闲置固定资产、土地等进行处置及对长期投资进行清理,使公司的盈利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资产结构不断优化、现金流和财务结构也得到有效改善,为公司后期的生产经营及全年目标利润的实现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今年1-9月,公司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74,543,379.4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30%,实现主营业务利润78,032,097.1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58%,实现净利润5,063,768.05元。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今年1-9月公司其他业务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939万主要系年初转让沅水二桥收费权后公司不再享有收费收入所致;

  今年1-9月公司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1,558万元主要系:1、去年同期因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转回而较今年多冲减管理费用约1,000万元。2、去年4月因政府回购我司金健工业城宗地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原柳叶湖土地使用权),我司在管理费用中冲减了对该资产原进行的无形资产摊销额445万元,而今年无此因素影响。

  今年1-9月公司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1,672万元主要系:本期因转让沅水二桥收费权而归还其专项贷款12,800万元及主动归还利率较高的商业银行贷款并向农业发展银行申请低利率的农产品收购政策性专项贷款而大量减少利息支出。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中报披露的常德沅水二桥经营权转让合同终止及相关事宜,已经收回现金164.81万元,房屋、土地等资产过户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2、中报披露的穿紫河综合治理项目,市财政承诺先期支付500万元已经到帐。

  3、中报披露的金海大酒店整体转让事宜,现该区域纳入影视文化城建设规划已经启动。

  4、中报披露的“双狮粮机宗地”事宜, 华厦房地产公司已经支付了现金400万元。

  5、2003年12月25日公司为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2003年12月25日至2008年12月24日,公司正在积极处理此事。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立成

  200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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