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淼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志鹏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闫维丽女士声明:保证本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说明:
1、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89,561,460.43元,比去年同期的73,647,639.10元增长了21.61%,净资产收益率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可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等原因,2006年9月30日的净资产比2005年9月30日的净资产增加了1,352,935,222.32元。
2、公司于2006年10月16日接到主管税务机关批复,从2004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免征企业所得税。2006年1-9月公司已按相关规定计提企业所得税,在履行相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符合相关会计制度规定确认条件时,预计2006年1-9月可新增加净利润39,289,147.51元,预计增加每股收益0.06元(全面摊薄)。
2.2.2 利润表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单位:股
2.4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2.4.1 本报告期转债持有人情况
2.4.2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的说明
1、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公司实施2003年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4年6月21日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22.42元(详见2004年6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公司实施200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4年12月9日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22.12元 (详见2004年12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6月2日研究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5年6月3日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91元(详见2005年6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4)公司实施2004年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5年7月4日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76元(详见2005年6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5)公司实施2005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5年9月29日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2.35元(详见2005年9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6)公司实施200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6年6月29日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2.05元(详见2006年6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 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12.05元。
2、本报告期可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已有1,236,980,000元 “歌华转债”转成股票;本报告期转股数为35,661股,累计转股股数为99,878,8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9%;尚有13,020,000 元的“歌华转债”未转股,占“歌华转债”发行总量的 1.04%。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对接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各项业务良性发展,按照国家提出的发展规划和广电总局的整体部署,在北京市城八区部分居民社区启动了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试点工作;并以有线电视数字化发展为契机,完善组织体系和服务体系,依托网络资源和数字化媒体,通过为用户提供数字化、本土化、个性化服务,不断提升户均ARPU值。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58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5.71%,实现净利润8,95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1.60%。2006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稳步增长,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8,96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3.78%,共实现净利润22,31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3.13%。
公司于2006年10月16日接到主管税务机关批复,从2004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免征企业所得税。2006年1-9月公司已按相关规定计提企业所得税,在履行相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符合相关会计制度规定确认条件时,预计2006年1-9月可新增加净利润39,289,147.51元,预计增加每股收益0.06元(全面摊薄)。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2005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于2006年7月5日实施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公告刊登在2006年6月23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2.2 企业所得税减免情况
公司于2006年10月16日接到主管税务机关批复,公司符合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型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相关免税条件,从2004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免征企业所得税。
相关公告刊登在2006年10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2.3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1、可转债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可转债的担保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报告期内担保人的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负债总额为726,133,238.84元,资产负债率为17.42%。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3、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截至本报告期末,可转债的余额为1,302.00万元。截至2006年2月16日,歌华转债的流通数量已小于3000万元,于2006年3月8日停止交易。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如果出现满足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回售与赎回条款及到期还本付息的情形,公司可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债券持有人的本金和利息。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自2006年1月1日做如下会计估计变更:
1、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淼
200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