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06-10-23 00:00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鸿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志鹏,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灿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 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注1:2006年三季度每股收益按照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每10股转增10股)摊薄计算。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防弹车、系统集成车、工程车等三大类型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业务,控股子公司成都东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通讯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经营范围。2006年8月,公司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拥有重庆市南岸区白鹤路108号两宗土地,用于独资开发“檀香山项目”;公司持有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36%的股权。东原地产经过前期多年的土地储备,目前已进入开发和回报期。

  报告期内,为调整公司产业结构,提升公司业绩,公司决定大力发展房地产业务。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10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增资控股东原地产,并持有其不低于90%的股权,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主营业务将发生重大变化,在保证现有专用车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展房地产开发业务。

  本报告期末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1,737,570.60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6.14%;实现净利润16,197,152.46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9.14%。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 经2006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放弃对重庆东原迪马置业有限公司增资7000万元的方案,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并取得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后,公司将对自有的住宅用地进行商业开发。

  ② 经2006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6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出资1020万元与中国南方工业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江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重庆南方迪马专用车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本公司占34%。该投资项目实现强强联合,将为公司创造新利润增长点。

  ③ 经200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第二届27次会议、2006年8月7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000万股新股,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7.14%股权作价认购不少于4500万股。公司将其投资者认购资金全部增资东原地产,其控股比例不低于90%。公司增发成功将形成专用车、房地产两大板快,综合实力加强,股东价值提升。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升公司质量和盈利能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有利于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鸿增

  2006年10月23日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2006-41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0月10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06年10月20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审议并通过传真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6年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重庆东银实业(集团)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之资产价格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2006年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增资控股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东原地产”),其中:东银集团同意以其拥有的东原地产57.14%股权认购不少于4,500万股股份,该部分股权按评估基准日(2006年6月30日)东原地产净资产评估值不超过90%作价。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东银集团以其持有57.14%东原地产股权按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的85%作价。该作价比例已得到东银集团的同意。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宜,关联董事在该项事宜上回避表决。

  本议案4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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