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06-10-23 00:00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钱松申,辞去董事职务。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吕小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齐放,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 、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实施战略转型计划。将杭金衢高速公路有限公司6%股权投资置换为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投资,本次股权投资置换债权投资可以回避可能出现的经营投资风险和政策风险,稳定和保障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各项业务平稳发展。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主营业务利润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下降53.40%,主要原因为:(1)根据公司从低等级公路有序退出,实施战略转型的计划,前一报告期公司转让了嘉善海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的股权,公司自2006年5月31日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相应减少公路征费收益;(2)本报告期,03省道大修,大幅度增加了维修成本,导致公路征费利润下降。

  2、投资收益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提高86.73%,变动主要因本期收到浙江杭金衢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05年分红3612万元造成。

  3、补贴收入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较前一报告期下降39.29%,原因为公司转让嘉善海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股权后,不再享受嘉善县人民政府补贴。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路征费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下降29.2%,主要原因为:(1)根据公司从低等级公路有序退出,实施战略转型的计划,前一报告期公司转让了嘉善海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的股权,自2006年5月31日起公司不再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相应减少了公路征费毛利。(2)本报告期,03省道大修,大幅度增加了维修成本,导致公路征费毛利率下降。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2006年4月24日公司与自然法人杨冠芳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1773.7402万元的价格将原持有的宿迁市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杨冠芳。截至2006年9月30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股权转让款,宿迁市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未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已按权益法核算,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根据公司与嘉善县善江公路项目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4月17日签订的《嘉善海越股权、投资款转让协议书》,并经2006年5月26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21711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嘉善海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51%股权连同该公司的债权176926187.50元转让给嘉善县善江公路项目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06年5月31日,公司已全额收回上述款项。本公司自2006年5月31日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小奎

  200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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