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S丽珠、丽珠B 公告编号:2006-29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出席董事会。
1.4 本报告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朱保国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安宁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司燕霞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2.2.2 财务报表
2.2.2.1 本报告期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9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安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司燕霞 制表人:赫群
2.2.2.2 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9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安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司燕霞 制表人:赫群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2006年1-9月份,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7.95百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99百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89.40百万元,若剔除上年合并中南药业因素,同比减少61.87百万元;实现主营业务利润501.95百万元,同比减少37.81百万元,主要受抗生素原料及制剂价格下降(主要降价品种为:头孢曲松原料、新瑞普欣及头孢呋辛钠制剂)和抗病毒颗粒销售下滑影响;期间费用同比减少31.79百万元,主要是营业费中的广告费用同比减少所致;实现净利润85.21百万元,同比增加4.45百万元,主要系投资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2006年1-9月份,公司积极克服抗生素降价的不利环境因素影响,抗生素制剂本期重点品种头孢呋辛钠针销量增长91%,同比销售收入增加3.95百万元;同时稳定和加强重点产品的销售,参芪扶正注射液、丽珠得乐冲剂、脑力隆、胰激肽肠溶片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加23.59百万元、19.61百万元、4.51百万元、3.82百万元。
公司四季度将在稳定上述重点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抗病毒颗粒的市场拓展;加大头孢地嗪、促卵泡生成素(FSH)、金得乐等新产品的推广力度,尽快扩大销售;同时争取在11月份完成专利药物吉米沙星的上市工作;并加快推动艾普拉唑临床试验及药品注册工作,为其在2007年初的上市奠定基础。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原料药销售剔除内部销售部分。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适用 √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3.3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3.3.1 销售商品
单位:(人民币)元
向关联公司销售商品,销售价格按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结算。
3.3.2 采购商品
单位:(人民币)元
向关联公司购买商品,购买价格按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结算。
3.3.3 提供劳务
单位:(人民币)元
向关联公司提供劳务,按公允价格结算。
3.3.4 接受劳务
单位:(人民币)元
3.3.5 租赁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关联交易均由于公司开展日常业务的正常供需要求而产生,故公司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此类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损害本公司利益,因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总销售收入或采购金额的比例较小,因此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性。
3.4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6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7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8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3.9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