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吓一跳 宝硕惊曝5.3亿占款黑洞
[□本报记者 张喜玉] 2006-10-23 00:00

 

  □本报记者 张喜玉

  

  “奋战80天,坚决打胜清欠攻坚战”言犹在耳,宝硕股份却曝出了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5.35亿元大股东巨额占款黑洞。宝硕股份今日发布的公告称,已于2006年10月18日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虚假陈述,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关注函,要求公司对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公司自查后,发现存在大股 东占用公司巨额资金,问题严重。自查显示,截至2006年9月30日,控股股东宝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宝硕股份(含下属分、子公司)资金为5.35亿元,该资金占用均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该数据为初步核查结果(未经审计)。目前公司正在进一步核查,待核查的最终数据确认后,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截至2006年9月30日,大股东占用的资金包括:宝硕股份替宝硕集团支付工资及各种保险1.37亿元;宝硕股份下属分、子公司为宝硕集团支付工资、各种保险及垫付原料款等费用3.98亿元。公告称,资金占用主要由历史原因形成,一是宝硕集团先后以承债方式接受兼并了11家国有困难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二是宝硕集团将全部经营性资产发起设立了宝硕股份,丧失了盈利能力;三是宝硕股份无足够分红给予宝硕集团资金支持。

  针对占款问题,宝硕股份已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将尽快制订落实大股东资金占用清偿的工作计划;成立专项法律小组,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法律小组受宝硕股份董事会领导,及时向宝硕股份董事会报告;督促宝硕集团聘请评估事务所立即对现有资产进行评估、审计,促使宝硕集团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清欠方案;宝硕股份已聘请中介机构,拟对大股东清欠方案进行尽职调查,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并将具体操作方案尽早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一定在2006年12月31日前彻底落实。

  据悉,目前保定市政府已高度重视宝硕集团占用宝硕股份资金问题,并采取措施监督、帮助宝硕集团尽快完成清欠,坚决打好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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