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06-10-24 00:00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沈光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萍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 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粘胶纤维行业逐步转暖,产品销售价格回升;公司经营班子抓住时机,努力克服老长丝生产线停产带来的不利影响,采取有力措施,深化内部管理,稳定生产,增加销售,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全力以赴加快年产10000吨差别化粘胶长丝的法伯耳工程建设,争取尽快竣工投产。

  报告期内母公司主营产品粘胶长丝市场全面回升,与去年同期相比销售数量因老长丝生产线停产减少了14.77%,平均销售单价上升了14.73%;控股子公司南京维卡纤维有限公司主营产品粘胶短纤销售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单位生产成本由于棉绒价格的上升增加了7.2%,平均销售价格上涨了6.53%;本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619.96万元、净利润544.4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4.30%和387.82%;今年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289.29万元、实现净利润1,438.48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3.39%和48.21%。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光宇

  2006年10月24日

  证券简称:南京化纤         证券代码:600889         编 号:2006-027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维卡纤维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2000万元的贷款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26,000万元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8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监事会主席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沈光宇先生主持,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维卡纤维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南京分行申请2000万元贷款担保的议案》

  1、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南京维卡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卡公司")向兴业银行南京分行申请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协议将在兴业银行南京分行同意维卡公司的贷款申请后签订,期限壹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人民币26,000万元。本次担保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维卡公司是由本公司出资75%、香港金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5%合资组建的一家以生产差别化粘胶短纤维及相关技术服务型企业,公司于2002年10月15日成立,注册资本800万美元;南京维卡公司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中央门外燕子矶伏家场。注册地点:南京市中央门外燕子矶伏家场;法定代表人:丁明国;经营范围:生产差别化粘胶短纤维及相关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分销);截止200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29668.5万元,负债总额19160.4万元;截止200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2550万元,负债总额12912万元。截止2006年9月30日主营收入25315万元。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维卡公司本次在兴业银行南京分行贷款2000万元期限为一年。担保协议将在银行同意维卡公司的贷款申请后签订。

  4、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维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粘胶短纤维生产经营情况较好,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偿还债务能力,本次借款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其正常营运需要,进一步满足市场的需求,更好的创造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5、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26,000万元,占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41%,总资产值的22%,无逾期担保情况。

  6、2006年8月26日公告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维卡纤维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城东支行申请4000万元贷款担保的议案》中;

  原: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维卡纤维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城东支行申请4000万元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南京维卡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卡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城东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城东支行")申请4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协议将在工行城东支行同意维卡公司的贷款申请后签订,期限自2006年8月24日至2007年8月24日。

  现更改为: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维卡纤维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城东支行申请4000万元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南京维卡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卡公司")在2006年9月26日至2008年9月25日期间内所签订的贷款合同;以及最高额不超过4000万人民币的贷款提供担保。

  7、备查文件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89    证券简称:S宁化纤   公告编号: 2006-028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股权解冻和股权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宁诉保字第33号-1,解除对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3817万股的查封;

  根据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宁民二初字第112号之二,解除对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3999万元银行存款或相应价值财产的冻结(查封或扣押);

  根据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宁民二初字第121号之二,解除对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2200万元银行存款或相应价值财产的冻结(查封或扣押)。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与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手续已于2006年10月20日完成。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累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6,186,618股,占总股份的54.78%,股份性质为国家股。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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