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周德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惠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建设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 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注1:如果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按新股本计算。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电子元器件产品及其他相关产品,保健产品的研究开发(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有丹香冠心注射液、盐酸氟西汀、硫酸羟基氯喹、阿立哌唑等。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003.6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6152.69万元,主营业务利润率34.17%,实现净利润35.78万元。其中,医药制剂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793.4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5575.85万元;药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980.7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973.95万元。在国家对药品价格宏观调控的情况下,公司通过重点加大新药研发和市场推广力度,使研发及营销工作有序展开,稳定了医药制剂业务的发展,制药机械产品通过不断挖潜和技术改造,确保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同时利用临港新城开发的机遇,做出了适时退出农药产业的决定,从而使公司经营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中。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其他业务利润为521.12万元,比2005年同期的179.43万元增加341.69万元,主要是公司将原属闲置固定资产“南京天宇房产” 进行转让,扣除账面价值实得其他业务利润127.78万元以及收取华氏托管费75万元。
(2)公司投资收益为61.78万元,比2005年同期的-8.80万元增加70.57万元,主要是子公司上海远东制药机械总厂短期投资所形成的61.78万元投资收益。
(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5.78万元,上年同期为-4492.60万元,同比增加4528.38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集中支付上药集团等企业资金使用费1443万元和计提上海新生力公司借款担保预计负债1950万元所致。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8003.68万元,其中由于子公司上海远东制药机械总厂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贡献主营业务收入3980.79万元,但由于农药产业的退出,影响了公司的整体收入,因此,仅较2005年同期增长0.45%。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为34.17%,上年同期为36.63%,同比下降2.46%,主要是上海远东制药机械总厂并入后,其毛利率仅为24.47%,从而导致盈利结构发生变化。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5年12月5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1月18日完成实施,同时股票恢复交易。
(2)、2006年3月20日,本公司收到黄浦区人民法院发出的黄民二(商)初字第92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上海中西新生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农业银行黄浦支行借款人民币525万元及相应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公司目前正在采取沟通、协商等积极措施,尽量减少因该诉讼事项给公司可能带来的影响。
(3)、2006年4月7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2006)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79号《应诉通知书》及相应的《民事起诉状》,要求判令上海中西新生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农业银行黄浦支行借款人民币1950万元及相应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中院并于2006年8月9日发出沪二中执字第798号《执行通知》,责令本公司作为担保方,应归还上海中西新生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黄浦支行的借款1950万元及相应利息。目前,本公司正在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可能带来的影响。
(4)、2006年9月25日,本公司与上海临港新城土地储备中心、上海中西药业制药厂及上海农工商集团芦潮港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临港新城地上或地下建(构)筑物、管道或其他设施等补偿协议》。本次交易,公司按《补偿协议》获得2000万元动迁补偿款,主要用于解决公司农药部员工的安置、债务处理及其他相关费用。本次交易与公司适时退出农药产业的经营政策不相违悖,有利于公司剥离不良资产,退出农药产业,提升公司经营能力和持续发展。
2006年第三季度期末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42 证券简称:中西药业 编号:临2006_027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承诺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0日下午2时在公司本部11楼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德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医药原料药生产基地迁建项目》的议案:
1、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
公司医药原料药生产基地上海中西药业制药厂位于南汇芦潮港农场,该区域目前已划入上海临港重装备工业园区,年内因规划建设需要,园区内新建大道将穿越厂区,该厂面临整体市政动迁。
本迁建项目初步选址在上海浦东星火开发区,规划建设地点位于开发区白云路西北侧,地块号E8,占地面积约32亩。该地块东为上海小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临上海星火制药厂,西临上海中西农用化学有限公司。
迁建项目实施的内容为磷酸伯氨喹、硫酸羟氯喹、磷酸哌喹、盐酸氟西汀、盐酸恩丹西酮等五个产品的化学合成生产车间、成品车间及附属配套设施。为节省项目时间及项目总投资,公司计划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办公、仓储等设施利用上海中西农用化学有限公司的设施。本次所建设的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920平方米,废水处理站构筑物面积1000平方米。
2、项目建设资金及经济效益情况
此次项目建设资金2301万元,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可实现利润800万元。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