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公告
[] 2006-10-24 00:00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S旭光        公告编号:2006-024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 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4.3股的转增股份。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10月25日。

  3、公司股票复牌日:2006年10月27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流通股股东获取的转增股份同日上市。

  4、自2006年10月27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旭光股份”,股票代码“600353”保持不变。

  一、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0月1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0月12日~10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大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现场投票、征集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71名,代表公司股份60,206,1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38%。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4人,代表公司股份45,424,7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82%。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67人,代表股份14,781,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3%。其中:

  A、参加现场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35人,代表股份3,120,81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7.35 %,占公司总股本的3.29 %;

  B、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832人,代表股份11,660,59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7.47%,占公司总股本12.28%。

  8、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投票表决如下: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所持本公司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 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42,441,587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定向转增4.3股,相当于向流通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送2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13,240,450股,原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法定承诺事项。

  2、方案实施的内容

  根据对价安排,流通股东所获得的股份,由登记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按比例自动记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对价比例所获股票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零碎股,按照《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10月25日

  2、转增股份上市日:2006年10月27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10月27日(与上市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旭光股份”,股票代码“600353”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2006年10月25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每股股东账户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1、G为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股票复牌日;

  2、广东新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法定禁售期内不上市交易。在前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在12 个月内不超过5%,在24 个月内不超过10%。

  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八、其他事项

  1、咨询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成都市新都区电子路172号 邮政编码:610500

  电话: 028-83967182    028-83967599

  传真: 028-83967187

  2、财务指标变化

  方案实施后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不会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总数增加到113,240,450股,按公司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6半年度每股收益为0.0286元。

  九、备查文件

  1、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四川高新志远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4、非流通股股东关于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协议书;

  5、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函;

  6、平安证券关于旭光股份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8、四川高新志远律师事务所关于旭光股份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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