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06-10-24 00:00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李海宝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李少华先生出席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代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胡佃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俊岭,会计机 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维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内蒙古建材市场继续回暖,但水泥销售价格尚未回升到2004年的水平;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公司建材产品毛利率上升了1.29个百分点;在电子产品方面,受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比前一报告期下降了30.15个百分点,但由于业务规模小,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不大。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9月是公司建材产品的销售旺季,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利润、期间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比前一报告期有大幅度增加。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佃平

  2006年10月24日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2006-022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11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1日在包头市荣资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董事李海宝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李少华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佃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刊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正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拓普同惠科技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3500万元贷款续保和提供66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的提案》;

  1、为北京拓普同惠科技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在浦发银行中关村支行的3500万元人民币贷款,已到期,现需要续保,期限为一年。

  2、为北京拓普同惠科技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向浦发银行中关村支行申请新增加的票面为11000万元、40%保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6600万元,期限为6个月。

  以上担保总金额为10100万元,以公司所持有的4020万股兴业银行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本项议案李少华、李海宝、赵文静董事出于担保对公司的风险考虑投了弃权票。

  本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3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上海益凯国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贷款续保的提案》。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上海益凯国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3000万元已到期,现需要续保,期限为一年。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3票。

  截止上述议案的表决通过,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银行贷款担保6500万元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6600万元。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2006-023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06年中期报告的补充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因公司财务人员的疏忽,将2006年中期报告中的会计报表附注中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账龄等科目漏报。应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现进行补登。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向投资者致歉。

  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中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账龄等科目填列不完整,现补充如下:

  1、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账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预收账款:

  (1)预收账款账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账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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